福建省梨园戏传承中心2023年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代表性项目梨园戏百里奚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福建省梨园戏传承中心2023年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代表性项目梨园戏百里奚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采购人(甲方):福建省梨园戏传承中心
地址:泉州市新门街梨园古典剧院
联系方式:153*****090
供应商(乙方):福建省美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前头社区安吉南路970号万达星光耀写字楼18幢2216室
联系方式:138*****132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2023年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代表性项目梨园戏百里奚创排服务 | 1(项) | ¥595,900.00 | ¥595,900.00 | 抢救、整理一部梨园戏《百里奚》舞台剧目,演出时长不少于120分钟,主要包括: 1)主创团队必须有较高的梨园戏艺术创作和编导水平,编剧、导演、音乐设 计等必须有创排舞台剧(戏曲)剧目和文化演出经验并获得国家级艺术展大 奖,在国内外有较高的知名度、美誉度;2)立意新颖、主题明确,导向正确,符合演出要求;3)创意创作设计服务(编剧、导演、作曲、唱腔、舞 蹈、舞美、灯光、服装和人物造型等);4)舞台装置服务;5) 灯光、音响等购、租服务;6)舞美制作、服装制作、人 物造型设计制作、道具制 作、安装、使用服务;7) 编剧、导演、作曲、唱腔、 舞美设 计、舞美制作、灯 光设 计、服装设 计、服 装制作、人物造型设 计制 作、道具设 计、道具制作、 灯光音响器材添置(租赁)、 创作场地租赁、演出交流展 示人员交通及食宿等后勤保 障费用;8)创作场地租赁服务;9) 演出交流展示服务。10)完整提供梨园戏《百里奚》剧目所有创意创作的著作权和版权,未经采购人书面允许不得任何形式擅自使用或对外作任何用途。 |
合同金额: 595,9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玖万伍仟玖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11月23日至2024年01月20日
履约地点:泉州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023年11月23日
2023年12月12日
无
合同附件:
福建省梨园戏传承中心
2023年12月1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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