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执行服务中心信息化采购成交公告

闽清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执行服务中心信息化采购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闽清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执行服务中心信息化采购
品目

货物/设备/信息化设备/终端设备/终端机

采购单位 闽清县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 福州市 公告时间 2023年12月12日 10:28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先富、朱鲁荣、罗立军
总成交金额 ¥16.******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谢娇娇、陈明益
项目联系电话 189*****010
采购单位 闽清县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南北大街15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罗立军 180*****847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华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华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楼区梁厝路华雄大厦3号楼70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谢娇娇、陈明益 189*****010
附件:
附件1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pdf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一、项目编号:HCZB[XJ]*******(招标文件编号:HCZB[XJ]*******

二、项目名称:闽清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执行服务中心信息化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易智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网讯大厦三层

中标(成交)金额:16.******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福建易智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智慧执行自助服务终端(含配套软件) 易智助 YLZ-411D 1批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先富、朱鲁荣、罗立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费率标准如下: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按1.5%,计费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费。成交人应按规定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采购代理服务费。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计取。交费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一次性付清交费方式:转账等付款方式支付至以下账户:开户银行:福建华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开户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北尚支行 账 号: 117*****010*******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各供应商均通过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

公司邮箱:fjhc8888@163.com。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闽清县人民法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南北大街157号        

联系方式:罗立军 180*****8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华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华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楼区梁厝路华雄大厦3号楼705)            

联系方式:谢娇娇、陈明益 189*****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娇娇、陈明益

电 话:  189*****01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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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华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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