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司法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等法律服务辅助性工作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成都市司法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等法律服务辅助性工作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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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联合体成员:四川岷山律师事务所、四川运逵律师事务所、四川瀛领禾石律师事务所、四川善嘉律师事务所、四川蓉桦律师事务所、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 | 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N1区11楼 | 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法律服务费单价限价的基础上,统一下浮:0.50%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联合体成员:四川岷山律师事务所、四川运逵律师事务所、四川瀛领禾石律师事务所、四川善嘉律师事务所、四川蓉桦律师事务所、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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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法律服务 | 法律辅助性服务工作 | 1.1协助办理成都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提供参与调解、法律咨 询、出具法律意见等服务。 1.2协助办理成都市人民政府被省政府复议案件,提供收集整理相关证据材料、出具法律意见等服务。 1.3协助办理成都市人民政府行政应诉案件以及涉及成都市人民政府的民事诉讼案件,提供收集整理相关证据材料、出具法律意见、参与出庭应诉等服务。 1.4协助办理成都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案件,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 等服务。 1.5协助对涉及成都市人民政府的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协议合同等提供 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等服务。 1.6协助办理成都市市级部门、各区(市)县人民政府等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提供出具法律意见等服务。 1.7协助成都市司法局办理日常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等服务。 | 2.1总体要求 (1)成都市司法局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和条件,聘请律师事务所律师提供参与 调解、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出庭应诉等服务;律师事务所律师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和条件接受成都市司法局的聘请。 (2)律师事务所提供服务的律师(以下简称服务律师)应具有行政法专长和实 践经验,律师事务所应将服务律师名单及时报送成都市司法局。 (3)律师事务所应按成都市司法局工作需求,指派不少于2名具有行政法专长和实践经验的律师提供现场服务,协助办理相关法律事务,每6个月进行一次轮换。具体事项由成都市司法局和律师事务所双方共同商定。 (4)成都市司法局同意律师事务所在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暂不能履行职务的时 候,可以指派其他具有相同经验的律师临时代行职责,代行职责的律师具有合同项下所有权利和义务。所有服务律师的调整,应征得成都市司法局同意。 (5)服务期间,如服务律师未按合同约定事项达到标准,成都市司法局有权要 求律师事务所更换。 (6)律师事务所和服务律师应当严格遵守保密义务和相关工作纪律的条款,严 防内部工作文件、政府信息及其他敏感信息等外传。 2.2具体要求及保障措施 2.2.1律师事务所的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对涉及成都市人民政府复议案件,提供参与调解、法律咨询等服务。 (2)代理涉及成都市人民政府及成都市司法局的行政诉讼及民事诉讼案件。 (3)协助成都市司法局办理涉及成都市人民政府及成都市司法局的行政赔偿案件,代理涉及成都市人民政府及成都市司法局的行政赔偿纠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 (4)协助办理成都市人民政府被四川省人民政府复议的案件。 (5)参与涉及成都市人民政府的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协议合同等的合 法性审查,出具法律意见。 (6)协助办理成都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案件,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 见;协助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出具法律意见;协助开展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备案审查工作,出具法律意见。 (7)协助起草、修改涉及成都市人民政府及成都市司法局的协议合同等。 (8)协助成都市司法局办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对重大决策、疑难信访案件、应对公共突发事件、协议合同的签订等提供法律意见 2.2.2律师事务所及其服务律师应诚实信用地履行服务职责,依法维护成都市司 法局合法权益,保障措施如下: (1)协助办理成都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时,成都市司法局承办 人员提前3日通知并将案卷材料交给服务律师,服务律师参与调解,提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建议。 (2)协助办理涉及成都市人民政府及成都市司法局的诉讼案件时,服务律师在 收到应诉通知书后3日内将法律意见及证据材料交给成都市司法局承办人员,承办人员按程序办理后交给服务律师,服务律师在法定的期限内提交至法院。 (3)协助办理成都市人民政府被四川省人民政府复议的案件时,服务律师收到 成都市司法局通知书后3日内将草拟的法律意见及证据材料交给成都市司法局承办人员,承办人员按程序办理后交给服务律师,服务律师在法定的期限内提交至复议机关。 (4)协助办理涉及成都市人民政府的民事诉讼案件时,具体事宜与成都市司法 局另行商议。 (5)协助办理对成都市人民政府及成都市司法局的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协议合同等的合法性审查时,服务律师收到交办事项后,应当及时论证,并按照要求出具书面法律意见。法律意见书应当按要求时限出具,如需延期出具的,应征得成都市司法局相关处室同意。若相关立法处室需召开会议研究,应当按要求派服务律师参加。 (6)协助办理成都市司法局承担的其他法律事务时,律师事务所应根据成都市 司法局提交的法律事务性质及涉及的领域,指派在该领域有专长和实践经验的律师提供服务,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必须由该律师审核签字并加盖其所属律师事务所的公章。 (7)律师事务所协助处理法律事务应单独建档,保存完整工作记录并注意保密 ,对涉及的原始资料、法律文件等应当妥善保管。 (8)律师事务所对涉及成都市人民政府及成都市司法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报告成都市司法局申请回避。 (9)律师事务所及其指派的服务律师受成都市司法局的监督和考核。 (10)律师事务所应配备主办律师,主办律师应具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政府 部门法律顾问、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的经验。 |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考核合格后续签次年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日。 | 本项目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相关规定,及采购人内控制度要求,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小组,结合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合同条款进行验收。供应商将按照磋商文件及采购人的要求提供服务。 | 2,500,000.00 |
蒋晓涵(采购人代表)、王亚莉、万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以服务期三年总成交金额为基准,按照固定费率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扣除本项目实际产生的专家评审费用。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7.93万元。收取对象:采购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备案编号:510*****210*********[2023]*****;2、预算金额:250万元/年。3、最高限价:250万元/年。4、监督部门:成都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28-********。
名称:成都市司法局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悦西路2号
联系方式:028-********
名称:尚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金府路668号金府财富中心1201室
联系方式:028-********
项目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028-********
尚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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