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鄂州花湖机场南公共区整体绿化园林景观提升设计方案征集项目 入围候选人
公示
(招标编号:XBMH2023-390)
公示结束时间:2023 年 12 月 14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鄂州花湖机场南公共区整体绿化园林景观提升设计方案征集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武汉唯美生态景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0 万元,
质量:/,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0 万元,质量:/,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0 万元,质量:/,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武汉唯美生态景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武汉唯美生态景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征集
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征集文件要
求;
中标候选人(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征集文件要
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武汉唯美生态景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通过评审,综
合评分排名第一;
中标候选人(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通过评审,综合评分排
名第二;
中标候选人(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通过评审,综合评分
排名第三;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
议内容需通过书面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异议联系邮箱,并电话通知。供应商或者其
他利害关系人如提出异议,须本着“谁主张,谁举证” 的原则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
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
作出答复。若采购人拒不答复或认为采购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
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投诉处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
期不予受理。若采购人对项目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 10 日内直接向投诉受
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三、其他
第一入围候选人:武汉唯美生态景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3778188470Y;
第二入围候选人: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400007412C;
第三入围候选人: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0001775725815;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湖北国际物流机场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国际物流机场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鄂州市鄂州花湖机场综合楼
联 系 人:郑先生、王先生
电 话:0711-368891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西北民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 3 号唐延国际中心 AB 区 8 层
联 系 人: 吴沣驰
电 话: 029-88347987-8063
电子邮件: xbmhzb3@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