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电子政务外网互联网出口网络租赁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丹东市电子政务外网互联网出口网络租赁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DDBH2023-1204-01
二、项目名称:丹东市电子政务外网互联网出口网络租赁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丹东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丹东市振兴区五经街17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丹东市电子政务外网互联网出口网络租赁项目 服务范围:100M电子政务外网互联网出口服务 服务要求:供应商应具有专职的客户经理和技术支撑工程师;具有完善的客户服务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标准化业务处理流程;有知名的客户服务热线电话,提供7*24小时客户服务;有专业的运维人员定期对设备运行环境,如温度、湿度等参数进行登记和监视;具有故障处理制度和标准作业流程,在客户设备出现故障时,为客户提供紧急故障恢复所需要的服务和资源;具有完善的运行监控设备和监控体系;具有客户服务质量定期分析和流程改进制度,对性能不满足需要的设备及材料及时进行更换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安装调试,并具备服务能力,达到采购人要求的合格标准。服务期限为一年。服务期满前30日,需向采购人提出确认,经采购人确认服务满意后,双方按中标价续签一年服务合同,最多续签两次。 服务标准:提供1条互联网出口专线服务,不低于100Mbps带宽,含一年通信服务费。 供应商需遵循《辽宁省电信管理条例》提供服务; 供应商提供的网络服务不低于《电信服务规范》要求; 供应商提供的网络技术要求不低于《公用电信网间互联管理规定》和《公用电信网间通信质量技术要求》; 合同期内上门免费服务,免费维修,提供组网及各终端接入相关设备; 供应商对用户租用的线路及支持线路应用的设备提供7×24小时应急响应故障处理服务,并提供应急处理方案; 供应商提供的互联网链路的性能不低于服务提供商网内标准; 供应商提供的互联网链路必须是独占带宽通道,上下行实际使用网速峰值速率均应不低于实际标称带宽。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温永顺、刘爱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国家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依据辽宁省物价局辽价函[2018]92号文代理服务费执行市场调节价收取,本项目按服务期限三年计算,即每年3000元,三年收取代理服务费*****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丹东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银河大街100号
联系方式:139*****0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丹东博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春三路20号(知春园22-2-104号)
联系方式:041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孔令伟
电话: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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