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桂区2019年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文华安置区正式用电工程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平桂区2019年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文华安置区正式用电工程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平桂区2019年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文华安置区正式用电工程 | |||||||||
项目招标编号 | ||||||||||
建设单位 | 贺州市平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对平桂区2019年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文华安置区进行从红线外高压电源引致配电房的配电铺设及其附属设施建设(其中:新建3台变压器,变压器容量为3×SCB13-1000kVA,采用欧式箱变户外安装;新建ZC-YJV22-8.7/15kV-3×120mm2高压电缆约75m、ZC-YJV22-8.7/15kV-3×70mm2高压电缆约80m;新建10kV及0.4kV高低压电力电缆采用穿管理地及地下室桥架敷设;电源线接入点为10kV天平II线河东支线02号杆;10kV电缆分支箱为一进四出五间隔1台;柱上智能真空开关1台,隔离开关及避雷器各1组;低压电缆总长约3022.00m)。 | |||||||||
开标时间 | 2023年12月11日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年12月12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3年12月15日 | |||||||
预中标人 | 坤宇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
中标 候选人 情况 | 第一 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坤宇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00元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韦艳兰(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桂245*****1314,专业:机电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编号:桂建安B(202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号码:**************6967)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潘小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4)*******;《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号码:**************1082) | |||||||||
第二 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南硕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 |||||||||
投标总价 | *******.00元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韦建柏(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桂245*****0958,专业:机电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编号:桂建安B(2019)*******;《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号码:**************2913)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陆明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号码:**************0013) | |||||||||
第三 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共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 |||||||||
投标总价 | *******.00元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韦润(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桂245*****6151,专业:机电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编号:桂建安B(2020)*******;《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号码:**************2793)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钟引(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0)*******;《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号码:**************6314)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 投标人名称:广西鼎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否决原因及其依据:投标人未提供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资格审查不通过。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及广西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贺州市平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招标人:贺州市平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2日
标签: 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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