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陵城污水处理厂EPC项目定标候选人公示

曲阜陵城污水处理厂EPC项目定标候选人公示

曲阜陵城污水处理厂EPC项目定标候选人公示

曲阜陵城污水处理厂EPC项目定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曲阜陵城污水处理厂EPC项目

项目编号

QFZH-2023-G0016

招标人名称

曲阜公用苏伊士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类别及范围

招标类别:EPC总承包。

招标范围:专业设计工程范围内的常规设计工作,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专项施工措施设计等内容及后续相关服务(现场设计服务、设计技术交底、设计变更、中间验收、竣工验收)及涵盖上述设计服务内容的设计总协调工作,材料设备采购及施工总承包,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合同、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有效统筹管理和控制,直到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决算、保修期满等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工作及各种手续的报审并通过等。对总承包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竣工验收等全面负责,提供项目其他工作相关支持、配合和服务等工作。(下列工程内容不属于本次招标范围:红线外管网工程施工及材料采购、外供电工程设计及施工、红线外的临时设施)。

建设地点

曲阜市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山东省昶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日期

2023年12月12日9时0分

开标地点

曲阜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339开标室

一、否决投标情况

序号

投标人名称

原因

依据

/

/

/

/

二、不排序定标候选人

定标候选人名称

山东公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城建设计院

山东迈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仁诚建安有限公司、北京国环清华环境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行业甲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

设计费报价(元)

*******.00

*******.00

*******.00

建安工程费及设备购置费下浮率

3.02%

3.06%

3.04%

质量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3、设备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设计文件明确的相关验收合格的标准要求;4、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出水水质要满足国家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2)中一级 A 标准(其中:CODcr、氨氮、总磷同时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限值要求,TN≤12mg/L,氟化物≤1mg/L);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按照国家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2)执行;污泥应进行稳定化处理,并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2)中规定的污泥污染物控制标准,控制标准执行按脱水干化后含水率小于 80%;噪声控制按《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执行。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3、设备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设计文件明确的相关验收合格的标准要求;4、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出水水质要满足国家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2) 中一级 A 标准(其中:CODcr、氨氮、总磷同时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中Ⅳ类标准限值要求,TN≤12mg/L,氟化物≤1mg/L);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按照国家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2)执行;污泥应进行稳定化处理,并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2) 中规定的污泥污染物控制标准,控制标准执行按脱水干化后含水率小于 80%;噪声控制按《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执行

符合国家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3、设备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设计文件明确的相关验收合格的标准要求;4、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出水水质要满足国家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2)中一级A标准(其中:CODcr、氨氮、总磷同时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限值要求,TN≤12mg/L,氟化物≤1mg/L);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按照国家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2)执行;污泥应进行稳定化处理,并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2)中规定的污泥污染物控制标准,控制标准执行按脱水干化后含水率小于80%;噪声控制按《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执行。验收标准合格。

工期

初步设计在合同签订后 15 日完成,施工图在初设批复后 30 日完成,施工阶段 365 日完成(具体日期以监理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初步设计在合同签订后 15 日完成,施工图在初设批复后30 日完成,施工阶段 365 日完成(具体日期以监理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初步设计在合同签订后15日完成,施工图在初设批复后30日完成,施工阶段365日完成(具体日期以监理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完全响应

完全响应

完全响应

三、定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

定标候选人名称:山东公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城建设计院

序号

姓名

职务

级别

证书编号

1

于志伟

项目负责人

一级注册建造师

137*****015*****

2

高宗仁

设计负责人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CS*********

定标候选人名称:山东迈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序号

姓名

职务

级别

证书编号

1

孟芳芳

项目负责人

一级注册建造师

150*****016*****

2

王娟

设计负责人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CS*********

定标候选人名称:山东仁诚建安有限公司、北京国环清华环境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序号

姓名

职务

级别

证书编号

1

李振群

项目负责人

一级注册建造师

137*****017*****

2

王卓艺

设计负责人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CS*********

四、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由7名专家组成,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2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曲阜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三楼北区339开标室。评标于2023年12月12日09:30至2023年12月12日11:30在曲阜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三楼北区评标室完成评标,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开标过程及评标纪律严明。

公示说明

/

公示起止时间

2023年10月12日-2023年12月15日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提出渠道及答复方式

答复期限

应当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和答复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异议联系人:邱彬 ,联系电话:198*****233

其他事项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E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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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昶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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