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序号 | *9%">标的名称 | *9%">服务范围 | *9%">服务要求 | *9%">服务时间 | *9%" colspan="1">服务标准 |
*9%">1 | *9%">河湖健康评价项目包1 | *9%">御河、洪塘河、西洋河、黑水河、万泉河、下关河、官河、石门峪、永定河(恢河、源子河)等河流健康评价,建立健康档案; | *9%">对省内10条河流进行河湖健康评价,为各级河湖长及相关主管部门履行河湖管理保护职责提供有力参考和依据,推进河流生态系统健康、可持续发展。落实水利部关于健康评价有关要求。 | *9%">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内完成 | *9%" colspan="1">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完成本项目的编制工作。 |
*9%">* | *9%">河湖健康评价项目包* | *9%">清水河、马场河、杨家川、水泉沟、蟒河、逢石河、黄河等河流健康评价,建立健康档案; | *9%">对省内7条河流进行河湖健康评价,为各级河湖长及相关主管部门履行河湖管理保护职责提供有力参考和依据,推进河流生态系统健康、可持续发展。落实水利部关于健康评价有关要求。 | *9%">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内完成 | *9%" colspan="1">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完成本项目的编制工作。 |
*9%">3 | *9%">河湖健康评价项目包3 | *9%">红河、鹞子河、南马庄河、清水河、县川河、青羊河、大沙沟、偏关河、二道河、石匣河、马营河、马兰峪、凌云口峪、大峪河、沙塄河、南川河、大麦郊河、柳林河等河流健康评价,建立健康档案; | *9%">对省内18条河流进行河湖健康评价,为各级河湖长及相关主管部门履行河湖管理保护职责提供有力参考和依据,推进河流生态系统健康、可持续发展。落实水利部关于健康评价有关要求。 | *9%">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内完成 | *9%" colspan="1">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完成本项目的编制工作。 |
*9%">4 | *9%">河湖健康评价项目包4 | *9%">温川河、中社河、大川河、南川河、险溢河、小作河、蒿田河、阳胜河、磁窑河等河流健康评价,建立健康档案; | *9%">对省内9条河流进行河湖健康评价,为各级河湖长及相关主管部门履行河湖管理保护职责提供有力参考和依据,推进河流生态系统健康、可持续发展。落实水利部关于健康评价有关要求。 | *9%">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内完成 | *9%" colspan="1">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完成本项目的编制工作。 |
*9%">5 | *9%">河湖健康评价项目包5 | *9%">津水河、西冶河、回龙河、云竹河、南屯河、龙门河、浍河等河流健康评价,建立健康档案; | *9%">对省内7条河流进行河湖健康评价,为各级河湖长及相关主管部门履行河湖管理保护职责提供有力参考和依据,推进河流生态系统健康、可持续发展。落实水利部关于健康评价有关要求。 | *9%">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内完成 | *9%" colspan="1">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完成本项目的编制工作。 |
*9%">6 | *9%">河湖健康评价项目包6 | *9%">竹河、芝河、团柏河、黄华峪、南涧河、蔺河、朱家峪河、黑河、马壁峪、龙渠河、续鲁峪河等河流健康评价,建立健康档案; | *9%">对省内11条河流进行河湖健康评价,为各级河湖长及相关主管部门履行河湖管理保护职责提供有力参考和依据,推进河流生态系统健康、可持续发展。落实水利部关于健康评价有关要求。 | *9%">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内完成 | *9%" colspan="1">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完成本项目的编制工作。 |
*9%">7 | *9%">河湖健康评价项目包7 | *9%">兰河、虹霓河、涅河、赤石桥河、露水河、桃园河、南委泉河、蟠洪河、卫河、淇河、淅河、石门河、峪河、大峪河、纸坊沟河等河流健康评价,建立健康档案; | *9%">对省内15条河流进行河湖健康评价,为各级河湖长及相关主管部门履行河湖管理保护职责提供有力参考和依据,推进河流生态系统健康、可持续发展。落实水利部关于健康评价有关要求。 | *9%">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内完成 | *9%" colspan="1">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完成本项目的编制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