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东兴区郭北镇人民政府优势特色产业强镇-郭北镇品牌培育广告标识标牌采购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内江市东兴区郭北镇人民政府优势特色产业强镇-郭北镇品牌培育广告标识标牌采购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N511*****230*****-1

二、合同名称:优势特色产业强镇-郭北镇品牌培育广告标识标牌采购

三、项目编号:N511*****230*****

四、项目名称:优势特色产业强镇-郭北镇品牌培育广告标识标牌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内江市东兴区郭北镇人民政府

地址:郭北镇清流南路8号

联系方式:0832-*******

供应商(乙方):内江山水广告有限公司

地址:大千金科公园王府15幢无单元第二层2-13号

联系方式:131*****22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优势特色产业强镇-郭北镇品牌培育广告标识标牌采购 1(项) ¥580,000.00 ¥580,000.00 ★1.供应商应保证制作的标识标牌全新(含零部件、配件等)、安全、完好的运送并卸货至指定地点,然后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安装,调试。供应商对卸货、安装过程中货物的安全、完好性负责。在安装完成后,表面应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供应商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3、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标准,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及技术协议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4.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出的制作要求,完成项目的设计、制作、安装等工作,本项目所使用工艺、材质需取得采购人确认后方可实施。标识标牌使用的字体、颜色及图形符号要求需和采购人最终确认的设计方案完全一致,标识标牌各零部件及材料符合采购人要求。 5.供应商制作的标识标牌的应该保证标识标牌安全、完好的运送并卸货至指定地点,然后根据要求进行安装,调试。成交供应商对卸货、安装过程中货物的安全、完好性负责。 6.本项目所制作的广告牌成品的使用年限应≥1 年,在此期间内供应商制作的成品质量出现问题时,供应商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成交供应商须移除原有东兴区天冬产业园9个字,包含拆除、运输。 说明:带“★”号项为本项目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本项目明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的,以提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为准判断是否偏离,未明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的,以偏离表为准。

合同金额: 58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捌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12月10日至2024年01月08日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12月0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12月1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优势特色产业强镇广告.pdf

内江市东兴区郭北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2日

标签: 品牌培育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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