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市区公共机构节能专项引导资金项目评审结果的公示
关于2023年度市区公共机构节能专项引导资金项目评审结果的公示
2023年度市区公共机构节能专项引导资金项目已完成评审工作,现将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盐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处反映。
联系人:侍立夫;电话:********;传真:********;电子邮箱:ycjn301@163.com。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20日。
附件:2023年度市区公共机构节能项目专项引导资金奖补明细表
盐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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