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中学新校区)工程建设体育馆及配套基础设施、图书馆、行政楼工程)勘察预中标结果

(民族中学新校区)工程建设体育馆及配套基础设施、图书馆、行政楼工程)勘察预中标结果


紫云自治县第二高级中学(民族中学新校区)工程建设项目

(体育馆及配套基础设施、图书馆、行政楼工程)勘察交易结果公示

安市公资交(建)示(2016)141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紫云县教育和科技局委托贵州诚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标的紫云自治县第二高级中学(民族中学新校区)工程建设项目(体育馆及配套基础设施、图书馆、行政楼工程)勘察(安市公资交(建)告(2016)16号)已于2016年2月1日11时00分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定的评标报告,现将交易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核工业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标价:84元/米

中标工期:3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梁勇

项目负责人资质:注册岩土工程师

注册(职称)证号:AY********6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省建筑工程勘察院

中标价:85元/米

中标工期:3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郭明

项目负责人资质:注册岩土工程师

注册(职称)证号:AY********2

第三中标候选人:深圳市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标价:84元/米

中标工期:3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徐泰松

项目负责人资质:注册岩土工程师

注册(职称)证号:AY********2

交易结果公示至2016年3月15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紫云县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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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基础设施 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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