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集中式供水工程及管网整合提升项目增压泵站扩容设计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和县集中式供水工程及管网整合提升项目增压泵站扩容设计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和县集中式供水工程及管网整合提升项目农村二、三级管网改造升级工程(EPC)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HXTD-2023-058)

项目名称

和县集中式供水工程及管网整合提升项目农村二、三级管网改造升级工程(EPC)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

项目编号

HXTD-2023-058

标段名称

和县集中式供水工程及管网整合提升项目农村二、三级管网改造升级工程(EPC)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

标段编号

HXTD-2023-058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和县集中式供水工程及管网整合提升项目农村二、三级管网改造升级工程初步设计的函)

招标人

名称

和县水利局

地址

和县文昌中路306号

联系人及电话

姜涛188*****667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恒信腾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马鞍山市和县香格里拉西大门北侧

联系人及电话

胡石杭181*****448

开标时间

2023/12/13 9:00:00

中标候选人

名称

首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投标价(元)/费率(%)

******.00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熊远发

服务期(天)

30

质量标准

合格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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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水土保持方案 供水工程 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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