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西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编制项目二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西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编制项目二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采购人(甲方):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109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2号旺都第1幢D座4单元26层
联系方式:029*****291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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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西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环境影响报告编制项目 | 1(项) | ¥800,000.00 | ¥800,000.00 | 一、项目概况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3〕34号)要求,“各地在组织编制省级、市级(包括副省级和地级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过程中,应依法开展规划环评,编写环境影响说明,作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的组成部分一并报送规划审批机关,缺少环境影响说明的,不得报批”的要求,《西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应当依法开展规划环评,编写环境影响说明。 二、服务内容 (一)服务范围 《西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二)工作内容 1.梳理分析《西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内容,形成《西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研究报告》,内容应当包括规划实施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等。 2、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与规划环评的衔接互动,避免规划编制和规划环评工作相脱节。 三、技术要求 (一)成果质量要求 符合《关于做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3〕34号)中附件--《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试行)》要求。 (二)成果交付要求 形成《西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研究报告》。提交形式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 纸质成果要求:成果报告由投标人法人及项目负责人员签名,加盖公章,采用A4幅面装订,双面印刷,一式五份。 电子成果要求:最终成果提供刻录光盘1张,光盘上贴上标签:注明项目名称、完成时间、主要工作成果目录。电子成果与上述纸质成果相对应,文本文件采用pdf格式。 四、质量验收标准或规范 成果质量符合《关于做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3〕34号)中附件--《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试行)》要求。 |
合同金额: 8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12月12日至2026年12月12日
履约地点:甲方指定时间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023年12月12日
2023年12月13日
合同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2023年12月1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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