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东部新区玉成街道办事处业务辅助规范化项目2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成都东部新区玉成街道办事处业务辅助规范化项目2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天玑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 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紫东楼段11号1-1幢5层7号 | 455,040.00元 |
合同包1(业务辅助规范化项目2):
服务类(四川天玑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其他服务 | 业务辅助规范化服务 | 业务辅助规范化服务 | 1.主要内容及要求 (1)供应商只承接业务辅助关系的代理,人员工资标准等由采购人自行决定,供应商只收取每人的管理费用。 (2)业务辅助具体人员及担任岗位由成都东部新区玉成街道办事处按程序招录决定。为做好承接关系,原有人员的留用情况由采购人决定。 ★(3)供应商须为业务辅助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社会保险主要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大病补充险、住房公积金,负责办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待遇申领;并能及时、有效解决业务辅助人员因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产生的相关问题等。 (4)供应商须保障本项目产生的所有资金费用安全,除供应商的服务管理费外,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随意列支。供应商须按月向采购人提供费用明细表(业务辅助人员实际产生的费用及管理费,包括个人和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5)对业务辅助人员的有关个人资料应及时收集、整理并妥善保管。通过人事信息、电子化等管理手段,制定人员(变动)档案和数据管理的规章和流程,包括对每个人员的有关法定缴纳费用的台帐管理,做到一人一档,实时更新。 (6)业务辅助人员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并在取得采购人书面处理意见书后方能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7)设立24小时专人服务电话,及时解答员工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8)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9)业务辅助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关系: ①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②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者采购人制定的规章制度; ③严重失职、徇私舞弊,对采购人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2.招录人员数量、岗位和工作职责 辅助业务类6人,主要负责相关文书助理、行政助理、人事助理、档案辅助管理、信息管理等行政辅助性服务工作。3.其他要求 (1)供应商须确保及时、准确、妥善的处理业务辅助人员的薪酬管理、法定社保办理等工作,避免发生纠纷、劳动仲裁、诉讼事件等。供应商负责处理合同服务期内的所有劳资纠纷和调整管理纠纷。 (2)全体业务辅助人员工作时间及具体休假时间由采购人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做具体安排。 ★(3)本项目人均工资为7.5万元/年/人,此费用为不可竞争费用。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采购包1: (1)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验收; (2)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等进行验收。 | 455,040.00 |
吕学梅、郝明、田坤契、罗继红、胡静(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向中标单位定额收取3000.00元代理服务费。(付款时注明项目编号,以便登记、查询。)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3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一、备案计划号:[510*****210*********[2023]*****];二、采购品目:C********其他服务;三、监督部门: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监督电话:028-********。
名称:成都东部新区玉成街道办事处
地址:成都东部新区玉城街道利民街143号
联系方式:028-********
名称:四川三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段77号1栋13楼17-25号
联系方式:028-********
项目联系人:汤女士
电话:028-********
四川三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3日
标签: 业务辅助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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