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建新西路四期长安厂段道路工程设计
江北区建新西路四期长安厂段道路工程设计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16年3月11日——2016年3月15日)
项目名称 | 江北区建新西路四期长安厂段道路工程设计 | |||||||||
招标公告编号 | 062129 | |||||||||
招标人 | 重庆市江北区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
标段(合同包) 名称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厦门市市政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市设计院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重庆市市政设计研究院 | |||||||||
拟中标人 | 厦门市市政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万元) | 设计费费率 1.67% |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2 | ||||||||
投诉受理部门 | 江北区公管办 | 联系电话 | ||||||||
招标人: 重庆市江北区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1日 |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1日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 11 号)执行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本招标项目江北区建新西路四期长安厂段道路工程已由江发改投[2015]52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江北区城市建设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工程地点:江北区
2.2项目概况:道路起始于华润中央公园小区,终点与已建的建新西路四期鸿恩寺公园段相接,道路路幅宽度为32m,双向四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道路全长约1100m,其中隧道全长190m,隧道上有规划小区建筑,隧道下方有现状防空洞。工程建安费用约15800万元。
2.3招标范围:城市道路及市政配套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和施工图设计同时设计内容含交通工程及交通工程审查工作(但工作内容不包括可研、方案设计,不含绿化景观工程)。
2.4设计周期:3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法人单位,其营业范围与本设计招标项目相适应,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配备齐全,具有承担本工程设计的能力(外地企业需具备入渝备案登记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2月18日起至2016年3月10日止在《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http://www.cqjbjyzx.gov.cn/)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招标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套,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6年3月10日14时00分。
5.2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重庆市江北区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白云大厦
联 系 人:李中惠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1702室
联 系 人:杨莉萍
电话:***-********
2016年2月1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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