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阎良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阎良区三、四、七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项目人防检测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西安市阎良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阎良区三、四、七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项目人防检测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ZBXA*****-2

二、项目名称:阎良区三、四、七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项目人防检测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人防主体检测):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陕西鑫方海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昆明路128号昆明花园3楼商铺C1001号 582,000.00元

合同包2(人防设备检测及标识标牌的制作和安装):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西安建筑科大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建科大厦20层 1,218,590.23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人防主体检测):

服务类(陕西鑫方海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服务 主体检测 阎良区三、四、七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项目人防检测 满足国家及省市相关规定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 满足国家及省市相关规定 582,000.00

合同包2(人防设备检测及标识标牌的制作和安装):

服务类(西安建筑科大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2-1 其他服务 设备检测及标识标牌制作和安装 02包全部内容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15日历日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 标准和规范质量要求 1,218,590.23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崔梦雅、阎磊、侯文杰(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费按约定由成交供应商支付,领取成交通知书前,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一次性付清。 2.代理服务费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按标准下浮20%收取。 3.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 开户名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骡马市支行、账 号:111*****040******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人防主体检测 0.6984 中标(成交)供应商
2 人防设备检测及标识标牌的制作和安装 1.3399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阎良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

地址:西安市阎良区文化西路1号

联系方式: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七路明丰国际22层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雷工

电话:029-********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棚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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