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三棵树车辆段2024年客车局外吸污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三棵树车辆段2024年客车局外吸污采购公告
单一来源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SLJSK-2024-001
项目名称: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三棵树车辆段2024年客车局外吸污项目
采购单位: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三棵树车辆段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一来源谈判公告
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三棵树车辆段2024年客车局外吸污项目
单一来源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SLJSK-2024-001
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三棵树车辆段对2024年客车局外吸污项目进行单一来源谈判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三年内,无严重质量问题和不良反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谈判采购内容:详见本函附表1。
三、谈判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12月14日16:00至2023年12月21日16:00(北京时间)。如遇项目流标、招标方式变更等情况,须重新报名。
四、谈判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 cg.*****.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
报价文件每包售价0元,采购人应到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提交标书费空白纸页(在公告>招标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并在备注中标明所购买的标包号),电话通知我方平台项目负责人,由我方平台项目负责人核验通过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每日两次固定审核时间:上午8:30、下午15:30。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电话0451-********)。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其他采购资料,下载成功即代表报名成功,本项目不用缴纳投标保证金。
报名同时,采购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是否是失信被执行人截图并盖单位公章。将上述材料电邮至shaozeyong@126.com,并与我方项目负责人电话(0451-********)确认报名情况.
报名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
五、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23年12月21日16时整(北京时间)。逾期递交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的恕不接受。
六、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报价文件须于开标当日报价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东铁街1号三棵树车辆段,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上述安排如有变化,将通过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上发布通知并电话通知各投标人。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三棵树车辆段
技术咨询:邵泽勇
联系电话:0451-********
本招标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发布。
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三棵树车辆段
2023年12月14日
附件1:项目需求一览表
项目编号:SLJSK-2024-001
项目名称: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三棵树车辆段2024年客车局外吸污项目
包件号 | 采购项目 | 计量单位 | 数量(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最高限制单价(含税价)(万元) | 最高限价金额(含税价)(万元) | 备注 |
A01 | Z235次、K728次石牌客整所车辆卸污 | 列 | 730 | 广州客整所 | 2024年12月31日 | 0.25 | 182.5 | |
A02 | Z171次上海客整所车辆卸污 | 列 | 365 | 上海客整所 | 2024年12月31日 | 0.26 | 94.9 | |
A03 | K701次、K1449次青岛北站、烟台站车辆卸污 | 列 | 730 | 青岛北站、烟台站 | 2024年12月31日 | 0.25 | 182.5 | |
A04 | Z111次海口客技站车辆卸污 | 列 | 365 | 海口客技站 | 2024年12月31日 | 0.25 | 91.25 | |
A05 | Z111次广州站车辆卸污 | 列 | 365 | 广州站 | 2024年12月31日 | 0.25 | 94.9 | |
A06 | Z112次、T181次、K725次、Z158次阜阳、徐州站车辆卸污 | 列 | 1460 | 阜阳、徐州站 | 2024年12月31日 | 0.27 | 394.2 | |
A07 | Z175次杭州客整所车辆卸污 | 列 | 365 | 杭州客整所 | 2024年12月31日 | 0.26 | 94.9 | |
A08 | K973次襄阳站车辆卸污 | 列 | 365 | 襄阳站 | 2024年12月31日 | 0.26 | 94.9 | |
A09 | Z365次南京站车辆卸污 | 列 | 365 | 南京站 | 2024年12月31日 | 0.27 | 98.55 | |
A10 | K545、6次西安站车辆卸污 | 列 | 730 | 西安站 | 2024年12月31日 | 0.26 | 189.8 | |
A11 | K545次成都客整所车辆卸污 | 列 | 365 | 成都客整所 | 2024年12月31日 | 0.26 | 94.9 | |
A12 | K1063次重庆车辆段车辆卸污 | 列 | 365 | 重庆车辆段 | 2024年12月31日 | 0.26 | 94.9 | |
A13 | K1391次烟台客整所车辆卸污 | 列 | 365 | 烟台客整所 | 2024年12月31日 | 0.25 | 91.25 | |
A14 | K349次、K727次、K1009次沈阳北站车辆卸污 | 列 | 1095 | 沈阳北站 | 2024年12月31日 | 0.25 | 284.7 | |
A15 | K554/1次温州站车辆卸污 | 列 | 365 | 温州站 | 2024年12月31日 | 0.26 | 94.9 | |
注:最高限价是投标人投标的最高限定价格,超过该价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废标。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A 说明1.合格供应商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1.2能够开具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6三年内,无严重质量问题和不良反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7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提供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1.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9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10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11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12未处于国铁集团信用评价“黑名单”及暂停合作关系的供应商。(提供“国铁采购平台”信用评价(https://cg.*****.cn/baseinfor/public/supplierList?identification=05)结果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2.委托
2.1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统一格式)。
2.2供应商授权代表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费用
无论谈判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需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
4.其它
供应商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如有疑义需要澄清,或认为技术参数中存在排他性和不合理条款的,须在本项目谈判3天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应在谈判1日前以书面形式回复,供应商需签署确认函。谈判前如供应商未提出书面疑义,视同供应商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各项要求。
B 报价文件5.报价文件计量单位
报价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6.报价文件的组成
6.1报价书(统一格式),包括:
(1)报价书
(2)报价一览表
(3)技术规范偏离表
(4)商务条款偏离表
(5)报价书附件
6.2资格证明文件,包括: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供应商情况表
7.报价书附件的编制及编目
7.1报价书附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制。规格幅面应与正文一致,附于正文之后,与正文页码统一编目编码装订。
资质证明文件的有效期应覆盖合同履行期限,如有特殊情况,应提供详细说明及证明材料。
7.2报价书附件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1)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内容及措施。
7.3报价书附件可以包含以下内容:
(1)服务使用工具清单;
(2)其它报价辅助性材(资)料。
8.报价
9.保证金
10.报价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1.报价文件的密封及递交
11.1报价文件应用不易破损的密封袋密封,投标文件密封袋的正面应标明如下字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且由供应商代表签字: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联系人、电话及传真号码
在规定的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之前不得启封
11.2供应商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递交规定的时间前递交报价文件,凡逾期或超时送达的报价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报价,其谈判资格也将随之被取消。
11.3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人)将拒绝接收以下情况的投标文件:
(1)未按要求密封、签署的投标文件;
(2)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3)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4)未领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的。
C 谈判及确定成交12.谈判小组
代理机构(采购人)根据本次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谈判小组,其成员由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经济、技术等方面的评审专家组成。
13.报价文件初审
谈判小组对报价文件的初审包括对报价文件的审核和响应性的确定。
14.报价文件的澄清
15.报价文件详细评审
16.开展谈判
17.成交方法和原则
18.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
19.合同授予
合同签订主体
结算单位:三棵树车辆段
支付方式:经甲方验收合格竣工并完成结算、审核,在甲方收到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通过 方式支付客车吸污费用。
车辆卸污合同甲方合同编号:
乙方合同编号:
甲 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 所:
乙 方(受托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 所:
签订地点:
使用说明
1.本合同适用于各铁路局集团公司所属车辆段、动车段的车辆卸污服务项目。
2.根据服务内容的实际情况,填写合同文本留白内容。文本留白处均需进行填写,若条款留白处不适用本合同事项,请填写“/”或“无”。
3.若合同双方均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单位,则“争议解决”应选择第3种方式,按照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调解解决。
4.针对本合同未约定但需增加约定的内容,可在“其他约定”条款中补充完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列车运行图的有关文件,为保证甲方(车次)等列车终到(车站/客整所)后卸污作业工作的顺利进行,双方遵循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卸污服务内容及方式、质量
(一)服务内容:甲方(车次)等列车终到(车站/客整所)后,由乙方进行卸污排放收集处理作业。
(二)服务方式:甲方车辆进站/客整所后,由乙方组织人员、集便设备按时对上述车辆开展卸污工作。乙方需按时、按质完成清理工作。乙方应将车辆污物箱抽排干净,并按照卸污作业所在城市环保部门有关规定做好列车污物处理工作。
(三)服务质量:乙方要确保列车污物箱抽排干净并达到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有关标准,并保持抽排现场的清洁。卸污作业完成时,作业人员应保证集便器污物口开关及盖板处于正确位置,锁闭到位。
第二条 卸污服务时间及地点
服务工作时间:列车在停留时间内完成安装集便器车厢的污物箱吸排工作。无论车辆正点、晚点,乙方应确保列车在停留时间内完成集便排污工作。
服务地点:(车站/客整所)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应确保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二)甲方指定值乘随车机械师/车辆乘务员配合、协调乙方做好集便抽排工作并负责验收。
(三)甲方应确保动车组/列车集便装置的接口、阀门盖板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四)甲方在列车运行过程中,应及时了解集便器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应通知乙方,对因动车组/列车真空集便装置或卸污口盖板发生故障造成乙方对该车无法进行集便抽排作业的,经双方有关人员确定,乙方不负责集便抽排。
(五)甲方在验收中发现的卸污工作质量问题要求乙方整改的,乙方应立即整改处理。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应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及工作标准确保卸污工作质量。
(二)乙方应严格按照卸污作业时间表安排车辆卸污,保持作业专用工具、设备良好。
(三)乙方应确保车辆污物箱抽排干净并符合乙方所在地环保部门要求,因集便抽排作业造成环境问题,由乙方承担责任。
(四)集便抽排作业中乙方作业人员按标作业,爱护车辆设施设备,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设备、车辆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五)卸污作业过程中,如乙方发现车辆污物箱内污物有干结、冻结或其他异常情况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六)卸污作业完毕后,乙方作业人员须及时关(锁)闭卸污盖板并确认盖板关闭良好。
(七)乙方作业中携带、使用的工具、材料等,不得侵入相邻线路限界,作业完毕应清理作业现场。
(八)乙方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确保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卸污作业中,乙方人员发生的作业事故及其它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九)服务的安全保障:乙方必须做好整个作业过程的安全保障措施,作业安全由乙方负责。
(十)乙方应指定人员负责该项工作,确保集便抽排工作顺利进行。乙方应接受甲方对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在接到甲方相关服务质量整改通知时,乙方应及时整改。
(十一)安全生产责任险:□投保乙方向公司投保。
□不投保
第五条 卸污服务期限
乙方向甲方提供车辆卸污服务的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六条验收标准及方法
(一)标准:根据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有关列车真空集便器排放要求验收。
(二)方法:每次集便抽排作业完成后,由甲方值乘的随车机械师/车辆乘务员按相关标准验收,并在卸污工作量签认表上签字。
第七条卸污费用
(一)单价
项目名称 | 车次 | 编组数量 | 单位 | 预计数量 | 单价(不含税) | 预计金额(不含税) | 税率(%) | 增值税(元) | 价税合计(元) | 备注 |
本合同金额按单价签订,单价为包干价,含服务费、设备材料费、工具费、安装调试费、税金等各种费用,由乙方包干使用。支付金额以合同履行期内实际完成数量乘以相应单价据实结算。
(二)支付方式:按(月/季度)支付;乙方在每个(月/季度)末与甲方核对当(月/季度)工作量,开具合法有效的的增值税发票并附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卸污作业交接单》送至甲方。甲方收到乙方增值税发票及《卸污作业交接单》确认无误后,个工作日内由银行转账支付(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另行规定清算方式除外)。
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及《卸污作业交接单》确认无误后,个工作日内由银行转账支付(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另行规定清算方式除外)。
(三)账户信息
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甲方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单位地址:
电 话:
任何一方如需改变上述账户信息,应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未按本合同规定通知而遭受损失的自行承担,若使另外一方遭受损失的,应赔偿相应损失。
(四)乙方因发票及《卸污作业交接单》未及时送达或数额有误造成甲方不能支付时,责任由乙方负责。
(五)发票约定
1.乙方应按规定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发票,并承诺开具发票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开具的发票不合法、不合规,甲方有权延迟支付乙方应付款项直至开具合法、合规发票之日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且乙方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各项义务。如果乙方无法在合理时间内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发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在应支付的价款中扣除相应的抵扣税款。
2.发票开具后,乙方应在日内及时送达甲方。如逾期送达导致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实际经济损失。
3.在发票交付甲方之后,发生发票丢失、破损或逾期等情形,乙方应按规定协助办理增值税抵扣事项。
4.由于发生销售退回、应税服务中止或开票有误、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等情形,根据增值税相关规定执行,乙方需协助甲方重新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发票、增值税红字专用发票。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二)乙方因漏吸或吸排不干净造成车辆供排水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甲方不予支付当次动车组/列车卸污费用。
(三)因乙方原因造成车辆故障或事故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四)由于乙方责任范围内卸污不当造成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通报批评的或卫生评比检查扣分的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五)非因乙方原因所导致卸污工作未达到质量标准的,乙方无需承担责任。
(六)乙方作业人员造成甲方或第三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造成乙方员工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赔偿责任。
(七)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的,乙方应向甲方发出催款通知书,自催款通知书约定的合理支付期限届满后甲方仍未支付的,甲方应自催款通知书中约定的支付期限届满之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乙方支付所拖欠款项的利息损失。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因违约方行为造成守约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卸污服务标准调整,需对本合同及其附件补充或变更的,双方按实际情况协商后确定,签订补充或变更合同。
(三)发生铁路运输政策调整或甲方上级部门重新规划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四)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因乙方责任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人身伤亡事故的。
2.乙方被考核不合格累计达到次的。
3.乙方擅自将本合同的有关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的。
(五)因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调整导致税费变化的,双方可根据税费变化情况对合同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六)一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不因合同的解除而予以免除。
第十条 保密条款
(一)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给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或技术信息,以及一方在履约过程所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缔约条件、谈判内容等,包括本合同的内容,除非提供方书面明确说明为公知信息的以外,均可能构成其“保密信息”。信息获取一方保证应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保护该等保密信息免受公开,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该等保密信息,并且除为履行本合同目的外非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使用任何保密信息。前述保密措施应合理并不得低于知悉一方对自己的保密信息所采取的保护效果。因一方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该等保密信息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的所有损失。
(二)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对对方的保密信息进行复制或以其他方式保存。并且在对方要求或在双方的业务关系终止时,应立即向对方归还所有保密信息及其副本、以及所有包含该保密信息或其部分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三)任何一方对于保密信息的义务应延续至该等信息因合法的原因而成为公开信息。
(四)上述保密规定不应当适用于以下信息:收到信息的一方有书面记录可以证明其在披露方向其披露该等信息之前已经知晓该信息;收到信息的一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保密义务即从其他渠道获得的公开信息;或者收到信息的一方从对该等信息不负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一)在合同履行结束之前任何时候,如果发生任何合同签订时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水灾、重大传染性疾病以及战争等不可抗力情形,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决定暂缓履行或终止履行本合同。
(二)如果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不视为违约。
(三)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5日内通知另一方,并在其后的30天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及其持续的充分证据。
(四)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双方应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减小到最低限度;否则,未采取合理努力方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通知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要求、文件往来等都应以书面形式可采用电子邮件(书信、传真、当面送交等)送达对方,受送达方应及时签收。如由于受送达方的原因不能送达或拒绝签收的,送达方可采用挂号信或者邮政特快专递邮寄送达,邮件寄至本合同记载之地址时,即视为送达。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一方变更联系人或通信地址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书面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双方确认以下地址为相关通知、法律文书、诉讼文件的送达地址:
甲方确认的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
收件人:手机号码:
乙方确认的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
收件人:手机号码:
双方上述送达地址适用范围包括本合同履行期间各类通知、合同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诉讼仲裁文件的送达,同时包括在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的法律文件送达。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一)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达成一致的,双方约定采取下述第〔 〕种争议解决方式: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照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3.按照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调解解决。
(二)仲裁、诉讼或调解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争议的其它部分。
(三)因争议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不限于仲裁费用、律师费、交通费、采取财产保全的费用、公证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条件及文本数量
(一)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文本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
(一)因调图导致甲方开行列车车次、卸污地点(在乙方负责卸污的高铁车站范围内)发生变化或新增动车组卸污作业,均可按该合同,根据实际发生的工作量对相关费用进行结算。
(二)任何一方人员对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及本合同条款内容负有保密义务,非经对方书面同意、授权或者法定有权机构要求,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与其补充合同均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与其补充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为准。
(四)双方应遵守有关防止商业贿赂的有关规定,不得与对方及对方人员发生不正当的利益关系。
(五)本合同所有附件、图纸、图表、招投标文件等(如有)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均具有法律效力。上述附件、资料、文件等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的约定为准。
(六)本合同产生的债权,乙方不能向第三方转让和质押(包括但不限于向银行保理、应收账款质押等)。
(七)本合同任何条款被禁止或被认定无效或被撤销,该禁止、无效或撤销不得影响合同任何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继续实施。
(八)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各自承担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相关税费。
(九)双方应遵守有关防止商业贿赂的法律法规,不得与其他方人员发生不正当的利益关系。
(十)本合同项下乙方的全部或者部分权利义务,未经双方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合同不得转让,否则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一)其他约定:
附件1:卸污作业交接单 。
附件2:。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甲方名称)与 (乙方名称)车辆卸污合同(合同编号:)签署页。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名) (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1:
卸污作业交接单 | ||||||
序号 | 日期 | 车次 | 车组号 | 作业状态 | 作业人签字 | 随车机械师签字 |
1 | ||||||
2 | ||||||
3 |
二、技术要求:
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三课时车辆段2023年客车局外吸污项目
(一)项目主要内容。
乙方要确保列车污物箱抽排干净并达到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有关标准,并保持抽排现场的清洁。卸污作业完成时,作业人员应保证集便器污物口开关及盖板处于正确位置,锁闭到位。
(二)项目实施标准。
甲方车辆进站/客整所后,由乙方组织人员、集便设备按时对上述车辆开展卸污工作。乙方需按时、按质完成清理工作。乙方应将车辆污物箱抽排干净,并按照卸污作业所在城市环保部门有关规定做好列车污物处理工作。
(三)技术方案。
无
(四)工作量清单
每次集便抽排作业完成后,由甲方值乘的随车机械师/车辆乘务员按相关标准验收,并在卸污工作量签认表上签字。
(五)图纸另附。
无格式一:报价书
报价书
致采购人:
(供应商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为此:
报价书(含资格证明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单 位(盖章):
全权代表(签字):
日 期:
格式二:报价一览表
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包 号: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地点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服务期限 | 备注 |
A01 | ||||||||
A02 | ||||||||
A03 | ||||||||
A04 | ||||||||
A05 | ||||||||
A06 | ||||||||
A07 | ||||||||
A08 | ||||||||
A09 | ||||||||
A10 | ||||||||
A11 | ||||||||
总价(大写): | ¥ |
单 位(盖章):
全权代表(签字):
日 期
格式三:技术规范偏离表
技术规范偏离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谈判文件技术规范要求 | 报价文件对应规范 | 备 注 |
注: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的技术条款内容与谈判文件要求有不同时(包括正、负偏离),应逐条列在偏离表中,未按实际参数答应而是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条件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单 位(盖章):
全权代表(签字):
日 期:
格式四:商务条款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谈判文件商务条款要求 | 报价文件对应条款 | 偏离详细说明 |
注: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的商务条款内容与谈判文件要求有不同时(包括正、负偏离),应逐条列在偏离表中,未按实际参数答应而是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条件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单 位(盖章):
全权代表(签字):
日 期:
格式五:技术服务及措施和售后服务内容及措施
技术服务及措施和售后服务内容及措施
格式六:资格证明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
……
本部分内容根据谈判文件中资格要求编制
如需要业绩合同,开标当天需携带原件备查。
格式七: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采购人:
(单位全称)法人代表授权(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项目编号为项目名称为的竞争性谈判活动,全权处理本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人代表签字:
单位全称(公章):
日期:
格式八:供应商情况表
供应商情况表
单位名称(公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 代号 | 电话 | 主管部门 | 企业负责人 | 职务 | ||||||||||||||
地址 | 邮箱 | 传真 | 经济类型 | 授权代表 | 职务 | ||||||||||||||
一、单位简历及机构 | 单位优势及特长 | ||||||||||||||||||
二、单位概况 | 职工总数 | 人 | 生产工人 人 | 上一年主要经济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算单位 | 实际完成 | ||||||||||||
工程技术人员 人 | 工业总产值 | 万元 | |||||||||||||||||
流动资金 | 万元 | 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 万元 | 实现利润 | 万元 | |||||||||||||
银行贷款 | 万元 | 主要 产品 | 1. | ||||||||||||||||
固定资产 | 原值 万元 | 资金性质 | 生产性 | 万元 | 2. | ||||||||||||||
净值 万元 | 非生产性 | 万元 | 3. | ||||||||||||||||
占地面积 | 平方米 | 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 | 4. | ||||||||||||||||
厂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 | 5. | ||||||||||||||||||
三、主要产品情况 | 服务名称 | 服务地点 | 上一年 销售量 | 上一年 销售额 | 主要用户名称 | 联系人 | |||||||||||||
初步评审表
项目编号:SLJSK-2023-001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审标准 | 证明材料 | 供应商 |
1 | 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响应文件上标明的供应商名称及公章 | |
2 | 法定代表人授权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按规定签署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 |
3 |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营业执照符合要求 | 复印件 | |
4 | 营业执照包含本次招标项目的相关经营范围 | 营业执照符合要求 | 复印件 | |
5 | 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提供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 提供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 复印件 | |
6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或资产负债表 | 复印件 | |
7 |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 复印件 | |
8 | 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 提供“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 复印件 | |
9 | 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 | 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 复印件 | |
10 | 没有在国铁集团暂停合作关系处罚期内 | 提供“国铁集团采购平台”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https://cg.*****.cn/baseinfor/public/supplierList?identification=05 | 复印件 | |
11 | 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开具9%增值税专用发票 | 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或以往开具的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复印件 | |
审核结果(合格/不合格) | ||||
谈判小组签字确认 |
注:谈判小组根据以上初步评审内容进行审核,合格用“√”表示,不合格用“×”表示。审核时以装订到报价文件中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为准,未提供相应证书或报价文件中无加盖公章复印件的视为不具备该项资格,上述各项合格可进入详细评审,审核结果不合格者不能进入详细评审。
详细评审表
项目编号:SLJSK-2023-001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审内容 | 供应商 |
1 | 商务评审 | 主要的商务条款是否符合公开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 |
其他商务条款是否符合公开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 |||
2 | 技术评审 | 技术规格书及用户需求是否符合公开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 |
其他技术条款是否符合公开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 |||
审核结果 (合格/不合格) | |||
谈判小组签字确认 |
注:谈判小组根据以上细则进行评审,合格用“√”表示,不合格用“×”表示。上述各项合格即为满足公开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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