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迎江区高松柘山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纬二路建设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庆市迎江区高松柘山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纬二路建设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安庆市迎江区高松柘山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纬二路建设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

GC-AQ-2023-291

招标人

安庆迎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代表:张先生

联系方式:0556-*******

最高限价

人民币:*********.62元,其中暂列金额(含税):*******.00元

代理机构

安庆市皖宜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地址: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龙山路156号

联系方式:0556-*******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2023年12月13日9时30分

计划工期

400日历天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详见评标

情况一览表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详见评标

情况一览表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名 称

南宁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投标工期

400日历天

地 址

南宁市邕宁区步江路8号

投标价(元)

人民币:********.36元,其中暂列金额(含税):*******.00元

项目负责人

陈泉浩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145*****019*****

技术负责人

潘志敏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南宁市蓉茉大道北延长线(柳南高速-凤岭北路延长线)工程施工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柳南高速公路改快速路工程(三岸收费站一那容互通立交)(那平江~南环铁路立交桥)工程荣获2021年广西建设工程“真武阁杯”奖(最高质量奖)

企业业绩

钦州市北部湾大道至中马钦州产业园区道路(园区外段)续建工程II标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名 称

安徽省国元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投标工期

400日历天

地 址

长丰县庄墓镇合淮路北段西侧

投标价(元)

人民币:********.94元,其中暂列金额(含税):*******.00元

项目负责人

余祥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134*****021*****

技术负责人

朱海丽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庐江县乡村振兴产业集中示范区项目-永安路(裴桂公路-滨河路)工程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包河区西安路(黑龙江路-巢湖南路)、泰山路(花园大道-黄河路)道排工程荣获2021年度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省优质工程)

企业业绩

合巢产业新城迎春路、山茶路等建设工程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名 称

安徽长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青建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牵头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成员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投标工期

400日历天

地 址

安徽省安庆市华中西路429号三楼、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山东路 168 号

投标价(元)

人民币:********.55元,其中暂列金额(含税):*******.00元

项目负责人

王松年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137*****014*****

技术负责人

邢千里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济南路综合改造项目(施工)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安庆市石塘湖入湖口片区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DBO(环湖护岸、人工湿地)荣获2022年度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 奖(省优质工程)

企业业绩

济南市新沙路(西沙社区至清雅居)道路建设工程施工

公示时间

2023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18日17时30分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徐莉莉,联系电话:0556-*******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科(联系电话:0556-*******)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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