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药品配送服务项目二次01包中标结果公告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药品配送服务项目二次01包中标结果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药品配送服务项目
品目

货物/物资/医药品/其他医药品

采购单位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3年12月14日 17:12
评审专家名单 刘伟、缪慧祥、魏新、黄鹏、章宗武、唐朝亮(采购人代表)、刘圣(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 ¥564.******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沈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0551-********
采购单位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 合肥市金寨路9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程老师0551-********
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60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女士0551-********
附件:
附件1 01包成交结果公告附件.doc
附件2 招标文件(发售版1123)-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药品配送服务项目(二次).pdf

一、项目编号:23AT010*****694(招标文件编号:23AT010*****694

二、项目名称: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药品配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天星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慈光路118号

中标(成交)金额:564.******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安徽天星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药品配送服务项目(二次)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药品配送服务项目所有品种 1.供应商须按药品采购人的目录供应药品,不得根据自己的利益等随意替换。
2.供应商所供药品的规格、产地等,若要变更均须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得到采购人认可。
3.供应商须具有与配送药品相适应的现代物流设施设备,具有自有产权或租赁的仓储及配送车辆,并有完善的温度记录及交接记录制度。
4.在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没有药品质量安全严重责任事故方面的违法、处罚记录,后期如发现中标供应商具有相应情形,采购人有权取消相关供应商中标资格并终止合同。
5.供应商所提供的药品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整个药品有效期的2/3,同时拒收剩余有效期六个月(含)的药品,除非采购人同意。供应商所提供的药品有效期少于六个月时可无条件退货。
6.如果临床遇到药品严重不良反应时,同一批药品由中标供应商无条件负责处理。
7.供应商须具备信息化、自动化管理的能力,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相应服务。
8.能按照采购人的需求供应药品,普通药品3个工作日内配送到位,急救药品能2小时内配送到位,确保采购人临床用药安全、及时。
9.标包内品种报价以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品种优先。
10.若供应商无法及时供应某种药品,采购人有权要求其提供该药品同质量层次的其他厂家药品,供应商须提供无法供货的证明材料及同质量层次其他厂家药品的价格依据,药品规格不予改变。
11.供应商自行自愿向采购人提供药事服务方案,提高药品供应保障服务。具体内容包括药品的供应链服务和药学服务,形式上包括药品调配分发、用药咨询、医嘱审核、用药教育、用药指导或培训、盘存等服务,方案须简单具体可操作。
合同期间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伟、缪慧祥、魏新、黄鹏、章宗武、唐朝亮(采购人代表)、刘圣(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应当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预留的电子邮箱qli@ahbidding.com,联系电话: 0551-********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地址:合肥市金寨路96号        

联系方式:程老师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604室            

联系方式:李女士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老师

电 话:  0551-********

 

标签: 药品配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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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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