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人民大会堂(红细支)内衬纸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人公
示
(招标编号:0614SY230519)
公示结束时间:2023 年 12 月 19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人民大会堂(红细支)内衬纸采购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长春吉龙专用材料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1.665 万元,质量:
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65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长葛市大阳纸业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1.691 万元,质量:合
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65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长春吉龙专用材料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于晶无:/;
中标候选人(长葛市大阳纸业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郑付涛无:/;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长春吉龙专用材料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近三年内,
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不存在被司法、行政机关经
查实和处罚且按采购文件规定丧失投标资格的不良行为记录以及在与采购人履约过程中出
现重大违约行为被解除合同的情形,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
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
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投标人具有合法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
4.投标人具有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者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账户证明(证明材料无法加
盖开户银行印鉴的,须写明开户银行查询经办人员及联系方式,以便采购人核查)。
5.投标人具有合法的税务登记,能够开具适用税率的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至谈判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
立时间起)三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需要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等
重大违法查询记录,下载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时点: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谈判
当日。
7.投标人至谈判截止日前三年(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未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需要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记录,下载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时点:采购
公告发布之日至谈判当日。
8.投标人至谈判截止日前三年(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未被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需要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查询记录,下载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时点: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谈判当日。
9.投标人至谈判截止日前三年(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未被列入“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要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查询记录,下载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盖公章。查询时点: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
谈判当日。
10.不接受在烟草行业或采购人行贿投标人名单中且在禁入期限内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
标。因行贿被列入烟草行业或采购人行贿投标人名单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
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
业也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11.投标时应提供近三年无因违约、不恰当履约等引起的仲裁和诉讼不良记录的承诺书(盖
单位公章)。
12.投标时应提供无围标、串标行为承诺书(盖单位公章)。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变责任主体(提供承诺书并盖单位公章);
14.投标人须为本采购项目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需出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
授权书。
1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6.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干部职工投资入股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
书并盖单位公章)。;
中标候选人(长葛市大阳纸业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近三年内,
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不存在被司法、行政机关经
查实和处罚且按采购文件规定丧失投标资格的不良行为记录以及在与采购人履约过程中出
现重大违约行为被解除合同的情形,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
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
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投标人具有合法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
4.投标人具有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者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账户证明(证明材料无法加
盖开户银行印鉴的,须写明开户银行查询经办人员及联系方式,以便采购人核查)。
5.投标人具有合法的税务登记,能够开具适用税率的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至谈判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
立时间起)三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需要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等
重大违法查询记录,下载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时点: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谈判
当日。
7.投标人至谈判截止日前三年(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未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需要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记录,下载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时点:采购
公告发布之日至谈判当日。
8.投标人至谈判截止日前三年(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未被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需要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查询记录,下载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时点: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谈判当日。
9.投标人至谈判截止日前三年(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未被列入“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要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查询记录,下载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盖公章。查询时点: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
谈判当日。
10.不接受在烟草行业或采购人行贿投标人名单中且在禁入期限内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
标。因行贿被列入烟草行业或采购人行贿投标人名单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
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
业也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11.投标时应提供近三年无因违约、不恰当履约等引起的仲裁和诉讼不良记录的承诺书(盖
单位公章)。
12.投标时应提供无围标、串标行为承诺书(盖单位公章)。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变责任主体(提供承诺书并盖单位公章);
14.投标人须为本采购项目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需出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
授权书。
1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6.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干部职工投资入股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
书并盖单位公章)。;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长春吉龙专用材料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谈判小组对从质量和服务均能
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本项目的成交候选
人,排序为第一名。;
中标候选人(长葛市大阳纸业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谈判小组对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
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本项目的成交候选
人,排序为第二名。;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有疑义,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和单位向采购代理机构反映。
三、其他
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人民大会堂(红细支)内衬纸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0614SY230519)
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人民大会堂(红细支)内衬纸采购项目的谈判评审工作于 2023
年 12 月 8 在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513 会议室结束,现将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
公示如下,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如有疑义,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和单位向采购代理机
构反映。
成交候选人情况如下:
投标人排序 成交候选人名称
第一名 长春吉龙专用材料有限公司
第二名 长葛市大阳纸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晨
联系电话:024-22503578
传 真:024-22503601
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3 年 12 月 14 日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 26-2 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24-2281577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 2 号
联 系 人: 陈晨、隋勇
电 话: 024-22503578
电子邮件: syzbsc@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