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富锦市2023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建制村通双车道工程——劳务分包四招标采购中标公告
黑龙江省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富锦市2023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建制村通双车道工程——劳务分包四招标采购中标公告
黑龙江省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专业分包竞价招标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阳光采购管理办法(暂行)》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T/CFLP0016-2019) 的有关规定以及黑龙江省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抽水蓄能先进制造产业基础再造建设项目桩基础专业分包需求计划,现组织意向分包商对本次招标需求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
1.1采 购 人:黑龙江省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富锦建设分公司)
1.2项目编号:(SR-LA1000-******-*****)-ZY-004
1.3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富锦市2023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建制村通双车道工程)——劳务分包四招标采购
1.4工作内容: (高台子村-长春岭村)( X*********)段工程。除土方及换填碎石土、水泥、碎石、砂子等主材为甲供主材外。其他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如人工、机械、建站、基层、面层、附属涵洞和预埋管线等全部施工工作内容。
注:工程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1.5施工期:实际工期为准
1.6项目地点:黑龙江省富锦市
1.7其它要求:
1.7.1质量标准:分包商应按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标准执行,必须达到施工全过 程的质量标准。
1.7.2分包商保证对其提供的产品为全新、不侵权产品,能够正常使用,对货物实行三 包,货物出现质量、侵权等问题由分包商负责。
1.7.3招标人在施工条件方面尽可能提供给分包商必要的帮助和支持、配合完成各项工
作。招标人在施工方面给予相应的指导,并进行监督检查。如果分包商在施工中不按照国家颁发的验收标准施工,造成的质量、安全事故、返工浪费等,由分包商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4计量方法:详见1.4条。
1.7.5验收
1.7.5.1质量验收:招标人按本合同约定质量标准和图纸进行检验,待监理和招标人检验
合格后并签署验收签认单,方可作为成交供应商的结算凭证。
1.7.5.2验收和试验:由招标人接收质量证明文件,并对物资进行验收和试验,按照图纸要求对每一道工序进行验收。详见1.4条。
1.7.5.3工程施工完毕第三方收规范进行验收。
1.8付款方式及时间
1.8.1无预付款项,过程中投标人全额进行垫付,根据招标人回款额度,优先支付甲供主材费用后按照比例进行支付投标人进度款,投标人最终工程款金额是根据招标人最终审计结算金额进行确认。
1.8.2付款方式: 电汇,供应商提供9%增值税专用发票。
2.招标方式:竞价招标
3.招标预算: ¥********元。分包商所报价格为总预算不得超过招标预算限价,且单价不得高于各规格的招标单价限价,超过此报价将作为无效处理。
3.1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包含大型机械进退场和场内行驶等)、施工措施费、夜间及节假日施工增加费、窝工费(包括但不限于高考、运动会、重大节假日、重大会议、采暖季或雾霾政府下达停工令等停工所产生的窝工费)、冬(雨)季施工费、包装运输装卸保管费、二次搬运费、扰民及民扰、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含办公、生活、加工场、仓库等)的场地租赁、搭设及搬迁和拆除、施工场地和临建场地清理、管理费、保险费、 利润、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费、试验检验配合费、调试费、规费、税金(9%增值税)、施 工场地清理及垃圾外运(含所有垃圾收集、倾倒、堆放、处理等)、保密费、建筑垃圾自行清 理费、成品保护费、保函费等完成本工程的各项费用。根据项目经理或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因 场地调整需要材料二次及多次的倒运费用不应额外计取。按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由分包人缴纳 的各种税收及其他所有费用也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不再额外计取,由分包人向税务等部门 缴纳。为保证工程按工期如期完成,分包人的机械设备、材料、工人等多次进出场费用包含在 合同总价中,不再额外计取。合同总价款中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一切费用,招标人 不再另行支付分包人其他任何费用。
3.2鉴于各分包商增值税税率不统一的原因,本次竞价为保证公平、公正,现统一报价标准,所有分包商均需按照价格含税(9%增值税率)进行报价。如有其他税率请自行计算上报价格。竞价结束后,如分包商实际开具发票的税率非9%增值税率,此次竞价价格需进行核算并公示。
4.意向分包商资格要求
4.1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具有桩基础施工资质的施工企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与本工程相适应的施工能力及管理经验;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
4.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 得参加本项目,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4.8意向分包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
4.9意向分包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http://www.gsxt.gov.cn/) 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 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4.10意向分包商风险等级为低,以天眼查 (https://www.tianyancha.com/) 查询结果为 准,如风险等级不为低,不得参加本项目。
4.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5.意向分包商报名
5.1凡有意参加者, 请于2023年11月12日11:00时至2023年11月15日11:00时(北京时间,以下相同),在“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ruicw.com) 本次竞价采购公告中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意向分包商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
5.1.1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5.1.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1.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果是委托人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5.1.4安全生产许可证;
5.1.5意向分包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5.1.6意向分包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查询截图,以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http://www.gsxt.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5.1.7意向分包商风险等级查询截图,以天眼查 (https://www.tianyancha.com/)
5.1.8近两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的记录(承诺书形式,格式自拟);
5.1.9提供三份合同扫描件;
5.1.10提供2023年发票扫描件。
5.2报名时需将以上5.1中要求的各项材料压缩在一个压缩包内(压缩包名称为:企业名称)并上传。
5.3招标文件不收费。
6.竞价安排
6.1竞价方式:网上一次报价。
6.2竞价时间:2023年11月15日13:00时至2023年11月15日14:00时。
6.3竞价要求:意向分包商自行登录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网站
(www.ruicw.com) 进行注册、报名;
6.3.1报价提交:意向分包商应在竞价开始至截止时间内在智慧采购平台报价。
6.3.2参与报价的意向分包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本竞价招标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 成交分包商施工内容必须实质性满足竞价招标公告的全部需求。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智慧采购平台 (www.ruicw.com) 上发布。
8.确定成交分包商标准
8.1招标人按照满足招标需求\"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分包商,报价时间截 止后,网上竞价系统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列出成交分包商候选人名单;报价相同时,按 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成交结果将在竞价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网站进行公示,请意向分 包商自行查询。
8.2最低的分包商放弃成交的,招标人要求终止项目或确定报价次低的分包商为成交分包 商,以此类推。对意向分包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招标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省建设投资 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注:报名成功的意向分包商需满足三家方能开标,若到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成功的意向分包商不足三家,按流标处理。
9.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分包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采购商所提供货物及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竞价招标公告、竞价招标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视为无效竞价,同时将会列入招标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分包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招标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 团智慧采购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10.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省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富锦建设分公司
地 址:富锦市2023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建制村通双车道工程项目部
联系电话:186*****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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