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师范学院教师教育实训楼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地胶、地板采购竞价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办法(暂行)》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T/CFLP0016-2019)的有关规定以及黑龙江省四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牡丹江师范学院教师教育实训楼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地胶、地板采购需求计划,现组织意向供应商对本次采购需求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
1.1采购单位:黑龙江省四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2项目编号:CG
*********1.3项目名称:牡丹江师范学院教师教育实训楼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地胶、地板采购
1.4采购内容:详见
牡师院地板胶清单附件.xlsx1.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月结已完成实际产值的50%,2023年12月31日之前结清尾款。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
1.6交货期:按现场实际供货通知为准。
1.7交货地点:牡丹江市爱民区191号牡丹江师范学院。
1.8其它要求:
1.8.1检验标准:物资统一发运或分批发运时应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必要文件。产品到达现场后,需方按供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与到货数量、质量、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验收。物资需经建设方验收,验收合格的由需方负责签收;验收不合格的,由供方负责退换或补充直至验收合格为止,由此产生的运杂费等由供货方负责。
1.8.2验收标准及方式:包括但不限于:GB/T
*****-2015《聚氯乙烯卷材地板》、GB
*****-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t
*****-2007《浸渍纸层压木地板》;外观检查和二次复试;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标准、规范、规程、法规等,经监督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抽检验收合格。
1.9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3.采购预算:
******.00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且投标单价不得高于控制单价,超过此报价将作为废标处理。
3.1 此预算含材料费、运输费、装卸费、上楼费、保洁清扫费垃圾清运费、安装费及辅材费、自流平、材料损耗费、税金及增值税附加等(13%增值税专用发票)等一切与本工程有关的全部费用,供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涨价,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直至验收卸车前的一切风险和安全责任由供应商承担,途中因货物超限超载等原因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4.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
4.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参加竞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4.8近三年内意向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价(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4.9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价;
4.10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价。
5.意向供应商报名(请意向供应商注意,报名时一定要预留负责本项目的联系人及其电话,否则因预留电话有误联系不到意向供应商或者预留联系人不知悉本次竞价采购事宜,报名审核将不通过,不能参与竞价)。
5.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3年10月24日14时00分至2023年10月2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在“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网站(www.ruicw.com)”本次竞价公告中进行报名,未注册的供应商请先注册入驻,已审核入驻的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格审核资料,如未按要求提交,报名将不予审核通过。注:将以下材料扫描件添加在一个压缩包内(压缩包以报名企业名称命名)上传到资格文件中,意向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1)营业执照;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法人身份证;
(4)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5)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查询截图,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6)如为经销商,需提供物资生产厂家(或品牌)经营授权书(适用于指定品牌的);
(7)盖章签字版无围标串标承诺书。规定模板样式为
无围标串标承诺书.docx,不接受除此版本外的其他任何格式,请自行下载填写盖章。
5.2报名供应商需满足三家及三家以上,到报名截止时间前参加报名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
6.竞价安排
6.1竞价方式:一次报价
6.2竞价时间:2023年10月27日14时00分至2023年10月27日15时00分
6.3竞价要求: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网站(www.ruicw.com)”进行注册、报名;
6.3.1报价提交:意向供应商应在竞价开始至截止时间内在智慧采购平台报价;
6.3.2参与报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本竞价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的全部需求。
6.4鉴于各意向供应商增值税税率不统一的原因。本次招标为保证公平、公正,现统一报价标准,所有意向供应商均需按照价格含税(13%增值税率)进行报价。如有其他税率请自行计算上报价格。竞价结束后,如中标供应商实际开具发票的税率非13%增值税率,需进行价格换算并公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网站(www.ruicw.com)”上发布。
8.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
采购人按照满足采购需求“报价最低、时间优先”等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投标报价时间截止后,网上竞价系统自动按照报价由低到高对供应商进行排序,列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报价相同时,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为预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应在竞价结束后两小时之内、收到确认书之前将报价清单加盖公章以电子版形式发送给本项目联系人,供采购人进行核实,若第一候选人未通过履约能力和价格核实,采购人将会重新招标或确定报价次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竞价时,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成交结果将在竞价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网站进行公示,请意向供应商自行查询。
9.其它说明
未通过报名资料审核的意向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
10.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及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视为无效竞价。
1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省四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进乡街122号
联 系 人:邓女士
联系电话:
178*****113日期: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