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305线甘旗卡至库伦至平安地段公路补充工程库伦旗银沙湾旅游公路连接线土地报批技术咨询服务询比采购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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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土地报批技术咨询服务询比采购(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公示结束时间:2023 年 12 月 19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GKTDZX: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内蒙古蒙航航空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5.5 万元,质量:/,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9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亿特利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5.8 万元,质量:/,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9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内蒙古地信土地调查评估服务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5.95 万元,
质量:/,工期/交货期/服务期:90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内蒙古蒙航航空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朱义纲/;
中标候选人(亿特利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李庆余/;
中标候选人(内蒙古地信土地调查评估服务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左宇峰/;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内蒙古蒙航航空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亿特利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内蒙古地信土地调查评估服务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公示时间从 2023 年 12 月 15 日至 2023 年 12 月 19 日,若投标人对中标候选人结果有
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监督机构申请核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
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
法》、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 8.5 条投诉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
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或投诉内容中必须有
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
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
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其他
省道 305 线甘旗卡至库伦至平安地段公路补充工程(库伦旗银沙湾旅游公路连接线)土
地报批技术咨询服务询比采购(第二次)评审工作已结束,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报告,发
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经评审的投标人报价及排序
标段编号 推荐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元) 评标委员会意见 评审得分
GKTDZX 内蒙古蒙航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355,000 推荐为第 1 中标候选人 95.67
亿特利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358,000 推荐为第 2 中标候选人 90.67
内蒙古地信土地调查评估服务有限公司 359,500 推荐为第 3 中标候选人 89.37
二、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及业绩:
推荐第 1 中标候选人 内蒙古蒙航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姓名) 朱义纲 职称 高级工程师
项目负责人业绩 1、 中船正镶白旗乌宁巴图风电场二期 100MW 风电项目;
2、 内蒙古准兴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一期 5 万千瓦风光同场光伏发电项目(10mw)勘测定
界及土地报批咨询服务。
填报的企业业绩 1、 中船正镶白旗乌宁巴图风电场二期 100MW 风电项目;
2、 内蒙古准兴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一期 5 万千瓦风光同场光伏发电项目(10mw)勘测定
界及土地报批咨询服务;
3、 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打捆外送项目编制勘测定界报告、编制
规划选址研究报告、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90 天内完成旗县、盟市土地组件工作,制作电子报盘,并上报
到自然资源厅,取得建设用地批复手续
推荐第 2 中标候选人 亿特利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姓名) 李庆余 职称 工程师
项目负责人业绩 巴彦淖尔市 2021 年火电灵活性改造配套光伏项目竞争性配置 10 万千瓦光
伏项目土地报批
填报的企业业绩 巴彦淖尔市 2021 年火电灵活性改造配套光伏项目竞争性配置 10 万千瓦光
伏项目土地报批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90 天内完成旗县、盟市土地组件工作,制作电子报盘,并上报
到自然资源厅,取得建设用地批复手续
推荐第 3 中标候选人 内蒙古地信土地调查评估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姓名) 左宇峰 职称 高级测绘师
项目负责人业绩 1、 杭锦能源李家、色连集运站土地组卷报批服务;
2、 长城五号煤矿配套设施项目土地报批组件报告。
填报的企业业绩 1、 杭锦能源李家、色连集运站土地组卷报批服务;
2、 长城五号煤矿配套设施项目土地报批组件报告。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90 天内完成旗县、盟市土地组件工作,制作电子报盘,并上报
到自然资源厅,取得建设用地批复手续
三、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无。
公示时间从 2023 年 12 月 15 日至 2023 年 12 月 19 日,若投标人对中标候选人结果有异议,
可在公示期内向监督机构申请核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
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 8.5 条投诉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
议的,应当在中标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或投诉内容中必须有明确的
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
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
身份证明复印件。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通辽市甘旗卡至库伦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 址:通辽市科尔沁区西拉木伦大街东 426 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504857777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 8 号
联 系 人: 刘昌
电 话: 15848388929
电子邮件: 34831436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