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口腔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包一合同公告

湘潭市口腔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包一合同公告

湘潭市口腔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包一)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12月14日

合同编号:HXYD-********

采购人(全称):湘潭市口腔医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长沙恒久高科技器材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口腔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潭市财采计(2023)0283号

3、项目内容:口腔手术显微镜(包一)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刘女士

6、联系电话:0731-********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00元

大写:叁拾柒万肆仟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

全额付款:

预付款:

分期付款:设备到货安装、调试且经双方联合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95%,余款5%待验收合格,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无息付清。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

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及验收。

2、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方式:成交单位负责实施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湘潭市口腔医院

验收方式: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约定

验收标准: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约定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3年12月13日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及招标代理机构各一份,同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12月13日

合同订立地点:湘潭市口腔医院

附件:合同。

甲 方:(公章)湘潭市口腔医院

乙 方:(公章)长沙恒久高科技器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张国斌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地 址: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文运街13号电教馆401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长沙五一大道支行

账 号:18-053*****0011293

附件下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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