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莲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莲湖区2024至2025年178个小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西安市莲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莲湖区2024至2025年178个小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采购人(甲方):西安市莲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北院门街道红埠街33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西安市燃气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二环南路西段196号三楼
联系方式:029-********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莲湖区2024至2025年178个小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初步设计 | 1(项) | ¥1,090,000.00 | ¥1,090,000.00 | 一、技术要求 (一)(一)燃气改造方案 1.认真贯彻中、省、市关于“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工作的方针和政策,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燃气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 2.列入更新改造范围的燃气管道和设施可以通过维修、补强、部分更新、增设保护措施等进行局部改造,无法通过局部改造保障运行安全的应采取整体更新改造。 3.存在占压、包裹等运行风险的燃气管道及设施必须改造,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室内暗厨房必须改造。 4.管道为铸铁材料的必须改造为钢质管道或聚乙烯(PE)管。中、低压埋地燃气管道尽可能采用聚乙烯(PE)管;中压架空燃气管道应采用无缝钢管;管径DN80及以下螺纹连接的管道推荐采用涂覆管或薄壁不锈钢管;其余低压架空燃气管道采用焊接钢管等。 (二)供热改造方案 1.庭院供热管道改造 (1)供热管网应保障供热安全、可靠、节能运行。运行15 年以上的供热管网(不含评估后可正常使用的管网);使用年限不足15 年,但存在事故隐患的供热管网应进行更换。 (2)一次热网:在城市道路周围的热力管道,应沿着道路中心线平行敷设,并应车行道之外。穿过厂区的供热管道应敷设在易于检修和维护的位置。管道应尽量采用直埋敷设。干线应装设分段阀门,每条支干线起点应安装关闭阀门。 二、服务要求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需要服务商应执行的相关服务标准和应当履行的相关义务。 三、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60日历天 (二)款项结算: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受托方向委托方提交符合合同约定的设计成果正式文本,并协助受托方完成项目立项工作,待委托方财政资金具备支付条件后,委托方支付给受托方设计费用权100%费用。 |
合同金额: 1,09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零玖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12月15日至2024年03月14日
履约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023年12月15日
2023年12月15日
合同
莲湖区2024至2025年178个小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合同(1).pdf
西安市莲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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