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入围年度浙江省本级、杭州市党政机关公务出行定点服务机构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结果公告

绍兴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入围年度浙江省本级、杭州市党政机关公务出行定点服务机构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结果公告

绍兴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入围2023-2024年度浙江省本级、杭州市党政机关公务出行定点服务机构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结果公告

一、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2023-2024年度浙江省本级、杭州市党政机关公务出行定点服务机构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ZZCG2023W-ZJ-002

二、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 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征集人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3号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征集人和联系方式: 陈明娟-0571-********

三、入围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 绍兴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绍兴市二环西路398号

供应商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封国琴-0575-********

四、入围产品

入围商品标项名称 入围商品名称 入围商品规格型号/服务描述 入围商品价格
公务出行定点服务[9座以上包车,租赁车辆全部为新能源,含驾驶服务] 绍兴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公务出行定点服务[9座以上包车,租赁车辆全部为新能源,含驾驶服务] 服务方案:绍兴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4月30日,注册资金:6000.7108万元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客运:县内班车客运、县际班车客运、市际班车客运、省际班车客运、县内包车客运、县际包车客运、市际包车客运、省际包车客运、客运公交、城镇内公共汽车、地级城市内公共汽车、县城镇内公共汽车、镇内公共汽车;货运:普通货运;机动车维修:一类机动车维修(大中型客车维修);站场:客运站经营、客运代理、货运站(场)经营(货物集散、货运配载、货运代理、仓储理货)(凭有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保险兼业代理(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汽车租赁服务;站场停车服务;汽车代驾服务;房屋出租;场地出租;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有多年的运营经验,高效的服务团队,获得客户的一致好评。 1.提供高效的服务态度,积极主动与采购人配合, 并在不超过承诺的公车租赁服务期限内完成公车租赁工作。对承接的公车租赁服务业务,单独建立帐户核算。 2.按采购人提出的需求制定详细的服务方案,并与采购人签订服务合同,内容应包括承运时间、起止地点、线路、承运人员、日程安排、费用及结算方式、双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意外风险(应包括意外风险承担方式、承担种类及金额)等条款。其中,对于采购人提出的新能源车租赁服务需求,应结合现行政策及用户条件,制定充分可行的服务方案。 3.按照合同要求,选派相应资质和安全技术性能良好的车辆和人员提供客运服务。如需临时调换(但不允许转包)须征求采购人意见。 4.建立用户投诉和回访制定。在合同期内定期征求用户意见建议,并形成记录;公布 24 小时服务监督电话;在受理投诉 24 小时内,了解核实情况,经核实确属本企业相关当事人员责任的,应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于 7 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 5.保持车容整洁,车辆各部件完好有效。如发生机械故障或发生交通事故不能继续履行服务等情况, 应妥善解决, 提供换车服务,保障用户需求。 6.设有专线服务电话 7*24 小时服务,不论业务量大小,随时响应采购单位的各项要求,并按采购单位要求免费提供上门服务。提供24小时叫车服务,公布 24 小时叫车电话。对于租赁服务,若车辆出现机械故障或发生交通事故不能继续履行服务等情况,无法正常行使,将及时提供救援服务,若 2小时内不能修复,将提供替换车为承租人提供客运服务。 7.重大活动服务应按照政府相关组织部门任务要求,响应方提供客运服务保障。 8.严格履行响应承诺的各种特惠和延伸服务;积极创新,满足并探索公车租赁服务新方式。 9.建立车辆详细档案以及客户档案,提供及时维修、检修及保养服务,确保租赁服务车辆具有良好的技术状况;对公车租赁业务建立采购人档案,档案内容应有需求一览表、验收单,实行“表单合一”管理,开展跟踪服务。 10.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采购单位经办人的廉政工作, 防止腐败现象的出现。 11.对员工的高要求高标准,以及严格培训,对客户好的服务和态度,达到客户的满意要求。
服务承诺:绍兴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4月30日,注册资金:6000.7108万元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客运:县内班车客运、县际班车客运、市际班车客运、省际班车客运、县内包车客运、县际包车客运、市际包车客运、省际包车客运、客运公交、城镇内公共汽车、地级城市内公共汽车、县城镇内公共汽车、镇内公共汽车;货运:普通货运;机动车维修:一类机动车维修(大中型客车维修);站场:客运站经营、客运代理、货运站(场)经营(货物集散、货运配载、货运代理、仓储理货)(凭有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保险兼业代理(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汽车租赁服务;站场停车服务;汽车代驾服务;房屋出租;场地出租;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有多年的运营经验,高效的服务团队,获得客户的一致好评。 1.提供高效的服务态度,积极主动与采购人配合, 并在不超过承诺的公车租赁服务期限内完成公车租赁工作。对承接的公车租赁服务业务,单独建立帐户核算。 2.按采购人提出的需求制定详细的服务方案,并与采购人签订服务合同,内容应包括承运时间、起止地点、线路、承运人员、日程安排、费用及结算方式、双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意外风险(应包括意外风险承担方式、承担种类及金额)等条款。其中,对于采购人提出的新能源车租赁服务需求,应结合现行政策及用户条件,制定充分可行的服务方案。 3.按照合同要求,选派相应资质和安全技术性能良好的车辆和人员提供客运服务。如需临时调换(但不允许转包)须征求采购人意见。 4.建立用户投诉和回访制定。在合同期内定期征求用户意见建议,并形成记录;公布 24 小时服务监督电话;在受理投诉 24 小时内,了解核实情况,经核实确属本企业相关当事人员责任的,应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于 7 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 5.保持车容整洁,车辆各部件完好有效。如发生机械故障或发生交通事故不能继续履行服务等情况, 应妥善解决, 提供换车服务,保障用户需求。 6.设有专线服务电话 7*24 小时服务,不论业务量大小,随时响应采购单位的各项要求,并按采购单位要求免费提供上门服务。提供24小时叫车服务,公布 24 小时叫车电话。对于租赁服务,若车辆出现机械故障或发生交通事故不能继续履行服务等情况,无法正常行使,将及时提供救援服务,若 2小时内不能修复,将提供替换车为承租人提供客运服务。 7.重大活动服务应按照政府相关组织部门任务要求,响应方提供客运服务保障。 8.严格履行响应承诺的各种特惠和延伸服务;积极创新,满足并探索公车租赁服务新方式。 9.建立车辆详细档案以及客户档案,提供及时维修、检修及保养服务,确保租赁服务车辆具有良好的技术状况;对公车租赁业务建立采购人档案,档案内容应有需求一览表、验收单,实行“表单合一”管理,开展跟踪服务。 10.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采购单位经办人的廉政工作, 防止腐败现象的出现。 11.对员工的高要求高标准,以及严格培训,对客户好的服务和态度,达到客户的满意要求。
报价一览表:002 报价一览表 - 标项1.pdf

优惠率 9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党政机关公务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