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川0114破1号关于成都桂湖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第四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2018川0114破1号关于成都桂湖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第四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关于成都桂湖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第四次债权人会议

表决结果的公告

成都桂湖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债权人:

经成都市新都区法院许可,成都桂湖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桂湖置业”)第四次债权人会议于2023年12月5日召开。因《成都桂湖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补充方案》(以下简称“《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补充方案》”)经债权人会议第一次表决未通过,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组织债权人会议进行第二次表决。

经统计,截至第二次表决期限届满即2023年12月12日24时,债权人会议对《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补充方案》第二次表决的表决结果如下:

1.同意《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补充方案》的债权人共381家,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债权人人数的81.06%,占应出席会议人数的66.26%,其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共计249,502,438.69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5.30%。

2.反对《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补充方案》债权人共81家,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债权人人数的17.23%,占应出席会议人数的14.09%,其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共计599,057,178.57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36.73%。

3.未投票的债权人共113家,占应出席会议人数的19.65%, 其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共计782,544,005.01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47.98%。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补充方案》的表决结果为未通过。

特此公告

成都桂湖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五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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