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智慧公安信息化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

贺州智慧公安信息化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ZZC2022-G3-******-KLZB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贺州智慧公安信息化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1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原合同第六条第六条 付款方式 甲方在签订合同后对乙方进行付款,采用分批次支付方式 第一年支付:双方签订合同之后,由甲方书面确认乙方已完成全部软件系统上线运行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作为首笔进度款。 第二年支付: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6个月内,以财政资金到达采购人账户为前提,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作为项目进度款。 第三年支付:剩余25%合同款以财政资金到达甲方账户为前提,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达合同金额的100%。 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每笔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应按国家相关规定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第六条 付款方式:本项目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合同款。 第一期:双方签订合同之后,由甲方书面确认乙方已完成全部软件系统上线运行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作为首笔进度款。 第二期:按项目完成整体施工进度达80%,以财政资金到达甲方账户为前提,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作为项目进度款。 第三期:剩余25%合同款,在项目整体验收合格之日起6个月内,以财政资金到达甲方账户为前提,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完成支付合同金额累计达100%。 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每笔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应按国家相关规定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原合同编号:11N007*****720*****
原合同名称和文本:贺州智慧公安信息化建设项目(HZZC2022-G3-******-KLZB)合同,文本详见附件
原合同变更的条款号:第六条
变更后作为原合同组成部分的补充合同文本:详见附件
合同变更时间:2023年12月15日
变更公告日期:2023年12月18日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贺州市公安局

地 址:广西贺州市八步区贺州大道18号

联系方式:彭警官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170号

联系方式:07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旭华

电 话:0771-*******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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