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投放北京文旅宣传广告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3-******-*****
二、项目名称:朝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投放北京文旅宣传广告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高铁北京朝阳站媒体广告宣传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北京众恒传媒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市辖区朝阳区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半壁店村惠河南街1112号D座403
中标(成交)金额:1,000,0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北京地铁站媒体广告宣传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北京朝闻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市辖区朝阳区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58号富顿中心A座1609
中标(成交)金额:698,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高铁北京朝阳站媒体广告宣传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朝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投放北京文旅宣传广告服务(C********广告宣传服务)
服务范围:(一)站点选择。高铁北京朝阳站。 (二)宣传媒介。高架候车层下站台门楣灯箱
服务要求:(一)中标供应商须提供相应站点灯箱广告发布授权资质,有效期的截止日期不得早于2024年12月。合同履约结束后,中标供应商应把所有宣传材料及总结报告等文件内容上报采购方。 (二)履约期限:广告正式投放上刊之日后,不少于270天,具体以合同为准。 (三)完成时间:合同签订日起15日内完成广告上刊投放工作,投放期限内进行售后维护。 (四)付款方式及条件:设计完成后支付50%,画面上刊验收合格后支付50%。 (五)验收标准:依照政府采购验收标准履行验收 验收程序:依照政府采购验收程序履行验收 验收报告:依照政府采购验收标准编制验收报告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六)质量保证期:广告投放期内。
服务时间:(一)中标供应商须提供相应站点灯箱广告发布授权资质,有效期的截止日期不得早于2024年12月。合同履约结束后,中标供应商应把所有宣传材料及总结报告等文件内容上报采购方。 (二)履约期限:广告正式投放上刊之日后,不少于270天,具体以合同为准。 (三)完成时间:合同签订日起15日内完成广告上刊投放工作,投放期限内进行售后维护。
服务标准:(一)中标方负责广告投放内容的设计、制作、维护、更新、施工等相关工作。 (二)广告投放前需经采购人审稿确认后方可投放,如采购人对广告内容有修改意见,中标方须无条件接受;广告宣传方案的使用权及全部知识产权归属采购人,未经采购人授权,任何人和单位不得将广告宣传内容复制、改编、发布、外借、转让等。采购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受版权保护;中标方要保证对广告宣传文稿、方案策划、广告内容制作、品牌标识设计制作等内容为原创,不存在任何侵权行为,若有侵权行为,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方应归还所收费用并承担侵权造成的所有损失。 (三)首次上刊及每次更换画面时中标人负责在采购人确认完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广告画面的上刊及换刊工作(因恶劣天气、政府法规政策、铁路局相关部门要求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画面上刊延误除外)。 (四)合同发布期内,中标人应保持广告画面良好,如发现破损等情况,应在3天内完成维护维修工作,顺延广告总投放日期。因中标人延迟修复等原因造成采购人发布时间减少,中标人应将发布期按照实际所延误的天数为采购方顺延,并按照延误的总时长,额外补偿采购人等时长的广告发布时间。 (五)合同履行期满,中标人若继续就该广告媒体进行对外广告发布业务,在同等条件下采购人享有优先,但采购人应提前一个月续签合同。 (六)中标方应设专人监督广告投放状态,每月提交一次广告投放监测报告。监测报告(具体内容由中标人确定)为广告发布监测的表现形式,其提交方式以电子邮件发送监测报告(电子版照片)为主,以当面呈交或邮寄监测报告(纸制)为补充;采购人反馈意见的提交亦同。 (一)中标供应商须提供相应站点灯箱广告发布授权资质,有效期的截止日期不得早于2024年12月。合同履约结束后,中标供应商应把所有宣传材料及总结报告等文件内容上报采购方。 (二)履约期限:广告正式投放上刊之日后,不少于270天,具体以合同为准。 (三)完成时间:合同签订日起15日内完成广告上刊投放工作,投放期限内进行售后维护。 (四)付款方式及条件:设计完成后支付50%,画面上刊验收合格后支付50%。 (五)验收标准:依照政府采购验收标准履行验收 验收程序:依照政府采购验收程序履行验收 验收报告:依照政府采购验收标准编制验收报告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六)质量保证期:广告投放期内。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北京地铁站媒体广告宣传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朝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投放北京文旅宣传广告服务(C********广告宣传服务)
服务范围:为精准覆盖北京客源市场常驻人口,树立朝阳旅游整体形象,提高朝阳旅游在北京客源市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吸引北京本地游客来朝阳旅游,实现与主要客源市场北京的对接,加速推进辽西融入京津冀先导区建设,在北京地铁东直门交通枢纽站投放朝阳文旅宣传广告。
服务要求: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逐条响应
服务时间:广告正式投放上刊之日后,连续发布90天、以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秀娟、王爱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高铁北京朝阳站媒体广告宣传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北京地铁站媒体广告宣传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朝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地址:辽宁省朝阳市新华路一段88号
联系方式:04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朝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塔区人民路1B三楼)
联系方式:04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乌广宇 朱佳琳
电 话:0421-*******
十、附件
采购文件:朝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投放北京文旅宣传广告服务********.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高铁北京朝阳站媒体广告宣传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北京众恒传媒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jpg
2.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jpg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北京地铁站媒体广告宣传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北京朝闻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北京朝闻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响应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2.中小企业声明函:北京朝闻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响应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