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污水系统提质增效-系统性排查及提质增效实施方案编制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3-******-*****
二、项目名称:葫芦岛市污水系统提质增效-系统性排查及提质增效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污水系统提质增效-系统性排查及提质增效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省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和平区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185巷1号
中标(成交)金额:8,84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污水系统提质增效-系统性排查及提质增效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服务类
名称:葫芦岛市污水系统提质增效-系统性排查及提质增效实施方案编制项目(C********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本项目主要包括:统筹推进和方案编制、专项排查、网络拓扑关系测量、地形数据获取、全面排查、QV检测、CCTV检测措施费、CCTV检查。
服务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验收,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函(2017)603号)规定执行。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后一年内完成
服务标准: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验收,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函(2017)603号)规定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邹素梅、付莉、赵晓颖、黄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污水系统提质增效-系统性排查及提质增效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75,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地址:龙警街12号
联系方式:04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冠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高新技术园区西二街72-9号楼E
联系方式:178*****1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子琦
电 话:178*****111
十、附件
采购文件:1、葫芦岛市污水系统提质增效-系统性排查及提质增效实施方案编制项目(服务类公开招标文件)终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