洲村旧管理区商铺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洲村旧管理区商铺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工程名称:洲村旧管理区商铺工程< :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洲村社区洲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木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从 2023年 12 月 18 日至 2023年 12 月 21 日止

洲村旧管理区商铺工程招标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组织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该项目评标过程、评标结果、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涉及商业秘密除外)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 12 月 18 日至 2023年 12 月 21 日。

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元)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

工期(交货期)/工期(交货期承诺)

质量/承诺

第一候选人

佛山市百昌恒嵘园林有限公司

3,445,487.57

张艳琼/粤244*****022*****

150日历天(工期不因假期、雨季等因素而延长),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开工通知日期为准。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工程完工逾期的,每延迟一天,招标人向中标人收取逾期违约金5000元/天。/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执行。

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标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投诉处理及标后监管工作的通知》(佛建〔2019〕115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投诉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十日内提交书面投诉,质疑、投诉应一次性针对所有中标候选人提出。

提起投诉的,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佛发改招〔2013〕14号)的规定提交材料。

异议受理单位: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洲村社区洲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电话:0757-********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

邮编:******

投诉接收部门: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办公室

电话:0757-********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行政服务中心303室

邮编:******

招标代理:广东木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杨工

电 话:0757-********

传 真:/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61号创越时代文化创意园4号楼412室

邮 编:******

附件:洲村旧管理区商铺工程评标结果公示.pdf评标结果公开资料.pdf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技术标明标.pdf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经济标.pdf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资信标.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旧管理区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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