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横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庆横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11月份第九批次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庆横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庆横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11月份第九批次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庆横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11月份第九批次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ZB******09)
安庆横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服务中心受安庆横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安庆横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11月份第九批次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已完成评标工作,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日期:2023年12月15日
二、评标结果
序号 | 包号 | 项目名称 | 中标候选人 |
1 | 包1 | 电缆保护管框架采购 | 第一中标候选人:桐城市凌志管业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玉发塑业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安徽万方管业集团有限公司 第四中标候选人:浙江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中标候选人:安徽安塑管业有限公司 |
公示期:三天
三、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安庆横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服务中心
地 址:安庆市宜秀区大桥街道叶祠路9号
联系人:梁工、吴工
电 话:0556-*******
以上结果,特此公示。如投标人有异议,请向安庆横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服务中心反映。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
四、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示。
标签: 第九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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