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能房产批量法律案件委托代理服务合同续签德恒单一来源公示
浙能房产批量法律案件委托代理服务合同续签德恒单一来源公示
二、报价有效期:90天
三、采购执行单位:浙江省浙能房地产有限公司
四、采购标的名称:浙能房产批量法律案件委托代理服务合同续签(德恒)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
序号 | 物料名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税率 | 交付时间 | 交货地点 | 采购需求单位 | 行项目备注 |
---|---|---|---|---|---|---|---|---|
1 | 法律顾问服务 | 1 | 项 | 6% | 2024-11-30 | 浙江省浙能房地产有限公司 |
五、拟采购物资、施工或服务的说明:
公司租赁业务等涉诉案件较多,为提高案件处置效率,规避潜在法律风险,切实维护公司利益,拟延续选聘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两家专业律师团队轮流委托代理涉诉案件。
六、采用单一来源的原因及说明:
1、本次续签采购的基础合同《批量法律案件委托代理合同》系以公开竞争性谈判的采购方式签订。 2、德恒律所在服务期内出色完成代理工作,熟悉公司业务特点与诉讼需求,具有较好的专业能力、沟通能力及行业口碑,相较于其他社会中介机构能够更加高效地处理公司租赁类法律事项。 3、本次续签采购为首次续签,拟续签一年期限(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续签合同金额拟沿用基础合同《批量法律案件委托代理合同》的计费标准,该计费标准符合现行行业收费标准。 综上,本次续签采购情形符合《生产、综合类项目(施工与服务)采购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九款“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询(比)价等采购方式签订合同,合同续签理由充分,市场价格波动不大的,可以根据原采购合同的约定续签合同,但续签的采购数量和合同总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原合同的数量和金额(如超过应随续签申请报告提供价格合理性分析材料),续签的单次合同期限不得长于原采购的合同期限,且续签次数最多不超过 2 次,合计时间(含初次采购)最长不超过 5 年”的规定。
七、拟定供应商名称: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拟定供应商地址: 新业路200号华峰国际商务大厦10-11楼
八、公示有效期: 2023-12-18 至2023-12-21
九、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与下表所列联系人进行联系。
采购执行人:章工 | 电话: 158*****490 |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延安路 515-521 号第十二 层 | 电子邮箱:134*****811@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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