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关于公示集采未中选药品重新挂网申报结果的通知
甘肃省关于公示集采未中选药品重新挂网申报结果的通知
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按照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我省集中带量采购药品挂网申报相关新政策,经企业申报和形式审核,现将集采未中选药品重新挂网申报结果予以公示。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23年11月23日,本次共申报1363个,拟纳入价格适宜非中选药品子目录252个、高价非中选药品子目录609个,拟不予挂网的92个,拟暂停交易410个,详见附件。上海十五省(市、区)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相关药品暂不公示,参考《关于开展上海十五省(市、区)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相关药品挂网申报工作的通知》按照新的中选价重新申报。
二、公示期及相关要求
(一)公示期:2023年12月19日至12月21日。
(二)公示期内接受企业申诉质疑,企业登录甘肃省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在“药品新增挂网申报”菜单下“申诉质疑”模块按系统提示提交申诉或质疑,不接受纸质或电子邮件申诉质疑,未按要求提交的的不予受理,造成企业损失的自行承担后果。
三、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咨询:0931-*******、******* 省医疗保障局政策咨询:0931-*******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2月18日
普通附件: | 集采未中选药品重新挂网申报结果公示表.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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