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市城管委2023—2024年宣传视频制作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市城管委2023—2024年宣传视频制作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230*****

二、项目名称:市城管委2023—2024年宣传视频制作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成都易辉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南四段51号1栋503、504 37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二):

服务类(成都易辉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服务 2023-2024年城市管理宣传视频制作服务(2023年度工作汇报片等) 1. 2023年度工作汇报片。对2023年度工作进行回顾,拍摄制作工作总结片,时长8—10分钟。 2.委机关处室视频制作。按照宣传处收集的委机关相关处室视频制作需求,将采购2条次视频制作服务,每条时长5—7分钟。 3.日常宣传工作视频制作。根据采购人日常宣传工作需要,将采购30条宣传短视频制作服务,每条时长约1分钟。 (一)设备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拍摄器材,拍摄制作时具体使用由采购人确定: 1.地拍:摄影器材包括但不限于满足2K画质的高清摄像机及定变焦镜头+移动轨道、大小摇臂、稳定器、升降机等拍摄所需设备。 2.灯光器材:包括但不限于高/低色温6K、4K、2.5K、1.2K、575、200PAR等电影镝灯、KINO-FLO、钨丝灯。 3.录音设备:专业级收录音设备至少一套。 (二)视频相关技术要求 1.视频格式:包括但不限于MP4、AVI、MOV、M4V、F4V、FLV等视频文件。 2.视频编码方式:H.264,视频压缩采用H.264编码方式,封装格式采用H.264。 3.视频分辨率:高清成片,分辨率不低于1080P(1920×1080像素,16:9)。 4.视频规格:根据网络短视频传播需求,制作的短视频包括但不限于9:16(1080×1920像素)、16:9(1920×1080像素)、4:3(1280×960像素)。 5.视频帧率:(1)不低于25fps(fps:每秒帧数);(2)扫描方式:逐行扫描。 6.视频码率:不低于8Mbps(bps:每秒比特数)。 7.图像效果:(1)图像不过亮、过暗;(2)人、物移动时无拖影、耀光现象;(3)无其他图像质量问题。 8.视频拍摄:所有拍摄素材需采用log(灰片)模式拍摄。 (三)音频相关技术要求 1.音频格式:线性高级音频编码格式。 2.音频采样率:采样率不低于48kHz,16位采样。 3.音频编码:不低于1.4Mbps。 4.音频声道:双声道,混音处理。 5.音频信噪比:大于50dB。 6.唇音同步:唇音同步时间≤65毫秒。 7.声音效果:(1)伴音清晰、饱满、圆润,无失真、噪声杂音干扰、音量忽大忽小现象;(2)解说词与现场声无明显比例失调,解说声与背景音乐无明显比例失调。 (四)视频剪辑相关技术要求 1.剪辑:(1)剪辑衔接自然;(2)无空白帧;(3)音乐节奏、视频转换、文字出入等过渡衔接流畅,具有美感。 2.字幕时间轴:时间轴准确,字幕出现时间与视频声音一致。 3.字幕文字:不得出现错字;同一视频中字体风格一致。 4.引用法律法规不得出现错误,不得含有反党反社会、种族歧视、民族歧视等负面内容的文字、声音及图案。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有关规定以及采购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验收主体: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37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秦超(采购人代表)、刘敏智、杨德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及与采购人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之相关规定,各包以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1.5%计算后下浮28%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低于5000元的,按5000元计算。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由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1、计划号:510*****210*********[2023]*****;2、品目编码及名称:C********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服务;3、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28-********。4、请成交供应商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履行日期以签订的合同具体约定时间为准。5、本项目成交供应商主要标的信息:服务范围:采购人指定地点;服务要求: 1.地拍:摄影器材包括但不限于满足2K画质的高清摄像机及定变焦镜头+移动轨道、大小摇臂、稳定器、升降机等拍摄所需设备。 2.灯光器材:包括但不限于高/低色温6K、4K、2.5K、1.2K、575、200PAR等电影镝灯、KINO-FLO、钨丝灯。 3.录音设备:专业级收录音设备至少一套等。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服务标准: 1. 2023年度工作汇报片。对2023年度工作进行回顾,拍摄制作工作总结片,时长8—10分钟。 2.委机关处室视频制作。按照宣传处收集的委机关相关处室视频制作需求,将采购2条次视频制作服务,每条时长5—7分钟。 3.日常宣传工作视频制作。根据采购人日常宣传工作需要,将采购30条宣传短视频制作服务,每条时长约1分钟等。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地址:青羊区金河路57号

联系方式:秦老师;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

联系方式:熊女士;028-************************-88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女士

电话:028-************************-8868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宣传视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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