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自动监测站监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空气自动监测站监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空气自动监测站监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12月19日
采购合同编号:炎财采计【2023】******
采购人(全称):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炎陵分局 (甲方)
供应商(全称): 广东盈峰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空气自动监测站监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炎财采计【2023】******
(3)项目内容: 采购臭氧分析仪1套;一氧化碳分析仪1套;动态气体校准仪1套;零气发生器1套;试运行、采样总管、移监控摄像头1项;20平方米站房1个。
(4)是否分包: 否 。
(5)项目负责人: 唐国军 。
(6)联系电话: 188*****601 。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00元 。
大写: 人民币陆拾万零捌仟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
t全额付款: 货物到验收通过后,乙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全额发票和提供验收材料,甲方凭票和验收材料支付100%的合同款。
¨预付款: (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
¨分期付款: (应按照季度分期支付合同款项)
¨成本补偿: (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绩效激励: (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3.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3年 11 月 29 日,完成日期:验收结束。总日历天数: / 天。
(2)地点: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炎陵分局 。
(3)方式: 用户指定。
(4)履约担保:无。
(5)质量保证金:无。
4.合同验收
(1)验收主体: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炎陵分局 。
(2)验收方式: 按采购人要求 。
(3)验收标准: 按采购人要求 。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成交通知书
(4)响应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4 份,采购人执 2 份,供应商执 2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3 年 11 月 29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炎陵分局。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滘支行
附件:
具体标的明细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产地 | 数量/单位 | 金额(元) | 备注 | ||
单价 | 小计 | ||||||
1 | 臭氧分析仪 | 49i | 赛默飞世尔/上海 | 1套 | 无 | ||
2 | 一氧化碳分析仪 | 48i | 赛默飞世尔/上海 | 1套 | 无 | ||
3 | 动态气体校准仪 | 146i | 赛默飞世尔/上海 | 1套 | 无 | ||
4 | 零气发生器 | 111 | 赛默飞世尔/上海 | 1套 | 无 | ||
5 | 试运行、采样总管、移监控摄像头 | 专用 | 定制 | 1项 | 无 | ||
6 | 20平方米站房 | 定制 | 定制 | 1个 | 无 | ||
报价(元): | ******.00 | 无 |
标签: 监测仪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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