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溪口街道路侧停车位及停车场建设设计成交结果公告
裕溪口街道路侧停车位及停车场建设设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H-DL2023-41
二、项目名称:裕溪口街道路侧停车位及停车场建设设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多贝建筑设计(西安)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朱雀南路1589号南飞鸿广场3幢1单元7层*****室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裕溪口街道路侧停车位及停车场建设设计 服务范围:在新裕路、沿江路、沿江北路等处新建“便民停车位”和“便民停车场”,以及对其周边人行道和两侧墙面进行整修设计。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20个日历天 服务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冯明、徐传磊、梁克来
六、代理服务收费:3000元,由成交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3、成交供应商业绩:①定西市安定区西岩路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②宜宾市南溪区智慧停车场项目(二期)设计。
4、若供应商对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5、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鸠江区裕溪口街道办事处
地址:裕溪口街道后街6号
联系方式:05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柏庄财富广场1号楼326室
联系方式:136*****4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赛赛 电话:136*****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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