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2015年第22批次用地土地整理土方回填场地平整工程施工、监理阶段招标代理机构选择项目中标结果
人民政府2015年第22批次用地土地整理土方回填场地平整工程施工、监理阶段招标代理机构选择项目中标结果
招标项目编号 | ********-*** | |||||||||||
中标单位名称 | 吉林同成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中标工程名称 | 松原市人民政府2015年第22批次用地土地整理项目土方回填场地平整工程施工、监理阶段招标代理机构选择 | |||||||||||
中标工程地点 | 松原市宁江区善友林场,距离市区中心约15公里 | 建设单位 | 松原哈达山生态农业旅游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 |||||||||
开标日期 | 2016年3月15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结构类型 | 其他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0 | |||||||||
项目经理 | -- | 资格等级 | 0 | |||||||||
中标价格 | 人民币:大写 下浮百分之二十(元); 小写: 0 (元) | |||||||||||
中标工期 (日历日) | 2016-03-16到2016-03-16共0天 | |||||||||||
质量等级 | -- | |||||||||||
中标工程范围 | 松原市人民政府2015年第22批次用地土地整理项目土方回填场地平整工程施工、监理阶段招标代理机构选择;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为140000平方米,对140000平方米地块进行回填、夯实;土方填筑共计736619.90立方米; | |||||||||||
依据《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请招标人和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签订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及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
|
(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 | |||||||||||||||||||||||||||||||||||||||||||||||||||||||||||||
地区: 松原地区 专业: 其他 | |||||||||||||||||||||||||||||||||||||||||||||||||||||||||||||
|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