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黑高速公路(台安段)红线内地上附着物评估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3-******-*****
二、项目名称:台黑高速公路(台安段)红线内地上附着物评估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台黑高速公路(台安段)红线内地上附着物评估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绿洲森林资源资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民生东路42号
中标(成交)金额:495,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台黑高速公路(台安段)红线内地上附着物评估项目
服务类
名称:台黑高速公路(台安段)红线内地上附着物评估项目(C********资产评估服务)
服务范围:台黑高速公路(台安段)红线内房屋、树木、鱼塘、大棚、设备、道路、水井等附属物资产征收补偿评估工作。(具体范围以实际征收范围为准)
服务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可完成本项目的专业设备及专业的管理人员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 2、供应商有固定为本项目服务的专业团队且满足本项目的人员需求; 3、供应商须认真执行有关法律和法规,对出具的评估报告等有关资料负相应的法律责任。评估报告及相关数据应该保证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或错误,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相关费用; 4、本项目所形成的数据和报告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允许,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数据和报告发送给任何第三方; 5、评估报告评估及编制时应严格遵循《房地产估价规范(GB/T *****-2015)》及《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2014)》的标准执行;遵循《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LY/T 2407-2015)》及《价格鉴证评估执业规范》的要求及标准执行。
服务时间:合同生效后90个日历日内完成评估工作(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服务标准:评估报告评估及编制时严格遵循《房地产估价规范(GB/T *****-2015)》及《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2014)》的标准执行;遵循《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LY/T 2407-2015)》及《价格鉴证评估执业规范》的要求及标准执行。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于立利、芦桓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台黑高速公路(台安段)红线内地上附着物评估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2,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成交供应商辽宁绿洲森林资源资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综合得分为84.70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台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中心
地址:台安县台安镇兴顺街36号
联系方式:04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36号5层
联系方式:04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倩、张猛
电 话:0412-*******
十、附件
采购文件:台黑高速公路(台安段) 红线内地上附着物评估项目.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台黑高速公路(台安段)红线内地上附着物评估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绿洲森林资源资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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