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建设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谯城区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建设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BZQC2023CG131号
二、项目名称
谯城区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建设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海鸿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亳州市高新区希夷大道国购名城西侧综合楼南楼B-1210
成交金额:壹佰零伍万壹仟陆佰玖拾陆元零肆分(¥*******.04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谯城区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建设项目(二次) 施工范围:谯城区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为双沟镇,建设项目内容为:疏浚中小沟、新建机井、新建高效节水灌溉、新建渠系建筑物、深翻耕土地、新建水泥路面、植树等,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施工工期:90日历天 项目经理:余云 执业证书信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编号:皖234*****1702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丙义、田井军、牛庆水(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详见采购文件,收取费用829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招标(谈判、磋商、询价)公告发布日期、招标(采购)日期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2月05日
3.磋商日期:2023年12月19日
4.资格能力条件:详见附件
5.业绩:详见附件
6.信誉(荣誉获奖):/
7.项目负责人:余云
8.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详见附件
9.供应商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3年12月29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亳州市谯城区财政局:0558-*******
(五)成交供应商领取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亳州市谯城区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地 址:亳州市谯城区文化巷1号
联系方式:汪主任 05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亳州金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亳州市谯城区花戏楼路与元参路交叉口财金大厦26 楼
联系方式:0558-******* 191*****2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 话:0558-******* 191*****227
十、附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pdf磋商报价情况、详细评分汇总表、定标意见表、中小企业声明函、资质条件、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原因.pdf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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