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谯区本级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关于南谯区本级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关于南谯区本级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南谯区审计局局长 王延武
(2023年8月24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2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区审计局对南谯区2022年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此次审计了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区商务局、滁州市逸夫小学、滁州市第六中学、滁州市第十中学、滁州市第二职业高级中学6个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和施集镇人民政府、黄泥岗镇人民政府2个镇财政收支情况,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
审计结果表明,2022年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三保”支出得到有力保障。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纠正和改进。现将审计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区级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区财政局提供的决算报表显示,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2.05亿元,其中: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02亿元;总支出40.38亿元,其中: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16亿元;年终结余1.67亿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21.1亿元,其中: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0.18亿元;总支出20.96亿元,其中: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20.17亿元;年终结余0.14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总收入799万元,其中: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00万元;总支出799万元,其中: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99万元;年终结余0元。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8.06亿元,其中当年收入3.63亿元;总支出2.51亿元,其中当年支出2.51亿元;年终结余5.55亿元。决算草案编制总体符合预算法及相关规定,较好地反映了预算执行结果。审计发现问题如下:
(一)绩效目标设置不明确
部门预算编制中区教体局绩效评价指标个别事项不明确,区人社局绩效评价部分指标未量化。
(二)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
南谯区2022年项目预算(含上级转移支付项目)年末有结余的项目438个,总金额1.86亿元,其中支付进度为0的项目122个,涉及资金金额7,602.36万元,支付进度大于0小于50%的项目有78个,涉及金额7,225.03万元。
按照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办法规定,2022年末区财政局已收回支付进度为0的53个预算项目资金1,414.73万元。2023年4月,区财政局已收回剩余未使用资金。
(三)非税专户待处理款项余额较大,期限较长
截至2022年12月末,区非税专户待处理款项余额为926.46万元,其中:期限超过3年的有5笔共12.13万元。
(四)项目资金使用不规范
区文旅局违规使用文旅专项资金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支付机关日常公用经费等共计2.76万元。
(五)死亡人员冒领补助资金
全区共有10名已死亡人员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高龄津贴、“老民师”补贴,共计1.01万元。
(六)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管理不规范
2022年度项目资金578万元未在规定时间内明确分配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制定滞后;沙河镇龙亭社区新型蔬菜钢架大棚建设项目验收程序不规范,涉及项目资金50万元;乌衣镇双庙村大棚水果种植项目未开工,资金效益未落实到位,涉及项目资金90万元。
(七)收取安置房款未全额上缴财政
区国资公司2016—2023年收取白庙山庄、荷香苑、竹园等安置小区安置房款共计1.28亿元,已上缴区财政1.05亿元,支付安置款440万元,截至审计日,尚有1,860万元未上缴区财政。
(八)公共基础设施未纳入账务管理
2022年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反映公共基础设施中市政基础设施年初数和年末数均为0元。南谯区已完成多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但各基础设施均未在管护单位记账。
(九)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未及时编报竣工财务决算
截至2022年末,在南谯区已完工建成的政府投资项目中,部分项目超过六个月尚未编报竣工财务决算。
(十)往来款长期挂账
截至2022年末,土地出让金专户“其他应收款”有4,927.47万元长期挂账。
(十一)部分项目实施方案制定不完善
《2022年南谯区国家基本卫生公共服务项目实施方案》中未明确季度资金拨付比例和留存结算考核资金比例。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区审计局运用大数据审计对区本级财政、财务、资产等数据进行全面筛查、分析,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报表编制方面
1.账账不符。滁州市逸夫小学和滁州市第六中学存在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与指标数、账面数不符问题。滁州市第二职业高级中学部分项目的决算报表数与会计报表数存在差异。黄泥岗镇2021年支出项目的明细账与财政决算报表不一致。
(二)预算执行方面
1.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低。2021年区数据资源管理局“电子政务维护费”项目预算执行率为17.11%;“天棚帘维修”项目预算执行率为0。
2.“三公”经费超预算。2020年,滁州市第十中学和滁州市第二职业高级中学“三公经费”预算为0元,实际分别发生公务用车支出0.98万元、3.6万元。
3.部分政府采购无预算。滁州市第二职业高级中学2021年购买2台空调、4台打印机均未列入单位年初采购预算。
(三)收支合规性方面
1.超标准报销差旅费用。区数据资源管理局、滁州市第十中学、滁州市第六中学合计多报销差旅费0.07万元。
2.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滁州市第十中学将1.76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其他支出。
3.非税收入上缴不规范。滁州市第十中学和施集镇分别有8.68万元、21.7万元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区财政。
(四)津补贴发放方面
1.违规发放奖金和津补贴。区商务局未按工作年限满10周年计算年休假天数造成多发放带薪年休假补助1.01万元。区数据资源管理局超范围发放窗口考勤补助1.25万元,超标准发放创城工作奖金1.2万元。施集镇无依据发放公厕奖励金0.5万元。
2.社保、职业年金和公积金代扣不规范。在代扣职工个人应承担部分中,逸夫小学未代扣社保、职业年金和公积金4.29万元,滁州市第二职业高级中学未代扣社保、职业年金9.56万元,滁州市第十中学多代扣社保、职业年金0.07万元。
(五)工会经费管理方面
1.工会活动奖金分配不符合规定。区数据资源管理局2020年“庆三八政务服务知识竞赛”获奖人数等于参赛人数。
2.工会会费未足额收取。区数据资源管理局2020—2021年少收取工会会费0.1万元。
3.工会经费核算不规范。滁州市逸夫小学、滁州市第十中学工会经费未单独设立账户核算。
(六)单位内部管理方面
1.往来资金长期挂账。滁州市第二职业高级中学、黄泥岗镇和施集镇应收应付款长期挂账。
2.为非本单位职工代缴住房公积金。区商务局下属的南谯区商贸信息服务中心2020—2021年为1名非本单位职工开设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并为其代收代缴住房公积金2.4万元。
3.公务出差管理不规范。区数据资源管理局2020年差旅费申请单无主要领导签字,分管领导签字栏无日期,部分申请单无申请人签字。
4.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未全部使用社保卡发放。黄泥岗镇与施集镇均存在此问题。
(七)会计基础工作方面
1.账务处理错误。区数据资源管理局、滁州市逸夫小学、滁州市第六中学、滁州市第十中学、黄泥岗镇和施集镇共6个单位存在会计科目使用错误问题。
2.收取租赁保证金未入账。区商务局2020年收取南谯区废品回收站承租人租赁保证金及电表开户费15.92万元事项未登记入账。
3.食堂收支核算不规范。滁州市第十中学食堂收支在2020年度未单独核算。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按照上级审计机关的统一部署,区审计局对南谯区助企纾困资金管理的制造强省建设系列政策资金,中央、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省市旅游发展资金、市服务业发展资金以及省市科创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促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构建安全高效的市场体系等方面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中央和省、区财政安排的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共抽查了7个部门(单位)、11个项目,涉及财政资金3,216.16万元。审计发现“三重一创”奖补资金拨付、配套不及时,省级旅游发展资金未使用,旅游专项资金绩效目标未制定,购买大额防汛物资未入固定资产账,救助资金申报材料审核不严等7项问题。
四、固定资产审计情况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固定资产管理更加规范,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区审计局加强了对固定资产的审计。审计发现:
(一)固定资产未入账
区商务局、黄泥岗镇、施集镇和滁州市第二职业高级中学、滁州市逸夫小学购买的测温热像仪、视频会议终端设备等18.39万元没有记入固定资产账目,滁州市第二职业高级中学、滁州市逸夫小学购买的电子商务软件系统4.27万元没有记入无形资产账目。
(二)资产未定期盘点、账账不符
滁州市第二职业高级中学2021年账面固定资产原值1.24亿元、无形资产原值309.34万元,2021年资产年报反映固定资产原值为1.15亿元、无形资产原值1,226.83万元,账面反映数与资产年报反映数不一致。
(三)资产变动未及时录入信息系统
滁州市第十中学2020—2021年新增固定资产合计3,511.12万元,未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盘亏、报废等处置固定资产合计4,389.81万元,未从固定资产系统减少。
(四)资产管理不到位
滁州市逸夫小学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资产未明确具体使用部门和责任人,未实施资产条形码管理。
五、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区审计局对南谯区2020年小型水库雨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建设项目进行了决算审计,审计发现:
(一)内控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方面
1.建设单位没有建立该项目的内控制度。建设管理单位未就项目建设建立工程管理、财务管理以及材料设备管理等方面的内部管理制度,且未对施工单位现场人员进行广域网考勤。
2.实施方案批复和立项批复内容不一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谯区小型水库雨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滁南发改审批〔2020〕3号)较滁州市水利局印发的《南谯区小型水库雨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的批复》(滁水灾防函〔2019〕446号)反映的建设内容增加栈桥式自动雨量水位站3座,项目总投资额减少10.56万元。
(二)建设管理方面
1.基本建设程序不规范。该项目实际工期延误103天。2021年9月30日,滁州市水利局主持该项目竣工验收,但未出具鉴定报告。
(三)招投标和合同执行情况方面
1.项目施工合同签订不规范。施工合同与交易文件付款条件不一致。
2.履约担保在工期内逾期失效。2020年11月11日,该项目完工验收,但保函早在同年8月17日已经失效,区水利局并未续签保函,存在违约风险。
(四)竣工决算编制方面
1.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截至审计日,区水利局未编制该项目的竣工决算报表。
2.建设各阶段档案没有归档。截至审计日,区水利局没有要求各参建单位对该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技术文件进行规范归档。
(五)设计、检测、监理单位执业情况
1.设计单位验收工作不规范。该项目完工验收工作组签署意见人员非设计投标文件中项目组人员。
2.检测单位检测工作不规范。该项目检测报告中仅有9座水库的数据,未加盖单位公章。
3.工程质量及安全管理不规范。监理日志记录内容不规范,无监理单位的分部工程及分部工程中各单元工程的质量验收签证,该项目的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无总监工程师的审核签字等。
(六)工程造价控制管理方面
1.工程结算价格控制不规范。经查阅资料及察看部分小水库现场,审计发现工程价款结算造价控制不严,多计工程价款3.5万元。
2.工程变更程序不规范。该项目有6项工程变更未上报滁州市水利局履行审批手续。
3.拖欠企业项目工程款及相关费用。截至2021年12月,区水利局总共拖欠该项目相关企业工程款及费用共计337.22万元。
六、审计建议
(一)强化制度建设,推动财政管理“四化”。进一步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着力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继续把“三保”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针对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体制机制和工作落实上,推进财政管理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绩效化,提升财政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推进财政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队伍建设,提升财政管理能力。一是通过教育培训,强化人才赋能,有针对性的开展会计业务培训,提升全区会计基础,增强全区财会人员财经纪律意识;二是通过财会监管,强化管理赋能,建立纵横结合的监管机制,围绕预算、政府债务、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等财政管理的关键环节开展监督,不断提升全区财政管理能力和水平。
(三)强化政策落实,力促经济健康发展。落实落细积极财政政策,聚焦开源节流,强保障,聚焦重点领域,保民生,聚焦高质量发展,稳投资,聚焦提升营商环境,促发展,重点支持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大力提振市场信心,扩大有效投资,持续改善民生,促进全区经济平稳快速发展。
(四)强化整改责任,提升审计整改质效。一是区财政局要切实扛起审计整改监管责任,同时督促相关单位和部门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确保审计整改动真格、见真章、有实效。二是区财政局要加强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审计、统计等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健全信息共享、成果共用、整改共抓机制,形成整改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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