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街道圳美清扫清运公厕一体化服务项目合同公示

新湖街道圳美清扫清运公厕一体化服务项目合同公示

新湖街道圳美清扫清运公厕一体化服务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拟对新湖街道圳美清扫清运公厕一体化服务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新湖街道圳美清扫清运公厕一体化服务项目

合同金额(元):*******.60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合隆智慧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扣除“圳美公厕2”1处管养量,费用为136,948.00元/年,即11,412.33元/月。原合同每月服务费为839,688.31元,故调整后管养费用为828,275.98元/月(原合同三个月费用为2,519,064.93元,调整后三个月费用为2,507,652.60元)。同时,公厕保洁人员从8人调整到6人。正式生效时间从2024年1月3日起。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为支持项目建设需要,拆除圳美社区“圳美公厕2”。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3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26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

地址:新湖街道圳美社区圳园路268号

联系电话:0755-********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525

联系电话:0755-********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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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一体化 公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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