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绿色石化基地围填海工程2#水闸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舟山绿色石化基地围填海工程2#水闸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舟山绿色石化基地围填海工程2#水闸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由舟山石化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的舟山绿色石化基地围填海工程2#水闸工程,由招标代理机构舟山正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公开)招标。于2023年12月19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推荐结果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鲍宇震,投标报价:*******元,工期要求:300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水建管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尹光伟,投标报价:*******元,工期要求:300日历天。
第三中标候选人:浙江广川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张岳飞,投标报价:*******元,工期要求:300日历天。
评标纪要:
技术标符合性评审时,宁波四明湖生态建设有限公司投标函附录序号(3)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约定内容为“1年”与合同条款号1.1.4.5条不一致,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4.2.3第1条第(7)款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做技术标符合性未通过处理;湖北浩川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拟派本项目安全员许霞的现场培训合格证书过期,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4.3.3条第1款第(3)项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作技术标符合性不通过处理;安徽新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未体现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与本单位有合法的工资关系,根据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2条第2款和评标办法第4.3.3条第1款第(9)项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作技术标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处理。
商务标符合性评审时,河南华禹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水利部分安全施工费[*****元]低于招标文件规定,根据招标评标办法4.5.3条第(3)款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作商务评审不合格处理。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3年12月20日始 3个工作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名义加盖公章、个人必须署实名)。
招标人联系人:陈宇,联系电话:0580-*******。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姜幼华,联系电话:0580-*******。
行政监督部门:舟山市水利局 联系电话:0580-*******
招标人:舟山石化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舟山正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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