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地方海事发展中心关于2023年下半年海船检验质量“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的公示
福建省地方海事发展中心关于2023年下半年海船检验质量“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我中心随机抽取福建省港设船舶检验有限公司实施检验的26个抽查对象进行检查,现将抽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开展情况
本次抽查通过现场检查的方式,抽查16艘船舶图纸、5套船舶发证档案及5艘在建船舶,对照船检法规规范及船检质量管理体系的相关规定,重点检查检验流程、审核审批、资料归档、完成时限、船图一致等情况,并填写了检查记录表。
二、存在的问题
1.“45m沿海码头趸船”:图纸中标示的消防栓数量与总结表中不一致。
2.“永兴358”:生活污水系统改造图纸中生活污水贮存柜容积计算结果与过程不符。
3.“鼎顺658”:船舶档案检查发现,操舵装置试验记录中辅助操舵装置操舵时间未填写。
4.“恩泽98”:《船舶营运检验申请表》中检验种类未按要求选择适用符号。
5.“23.8m交通辅助船”:现场检查中发现,乘客住所椅子尺寸不满足载客需求且未固定。
6.“昇辉66”:现场检查中未见船厂焊材出入库记录。
7.“闽狮运123”:(1)审图意见书上未见《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22年修改通报);(2)空舱和机舱布置压载,与图纸不符;(3)舷墙加强筋布置未按图纸施工;(4)厨房内违规安放燃气灶;(5)舵机间通风筒缺少支撑;(6)油类排放接头尺寸不符合要求;(7)NO.4空舱31号肋位肋骨面板尺寸与图纸不符。
三、整改要求
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已要求福建省港设船舶检验公司,严格依据船检法规规范和有关规定,认真组织整改,整改完成后向我中心报送整改情况报告。同时,对照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梳理,自查自纠,同步推进整改,进一步提高船舶检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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