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GK-202*****0025-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城区排水事务中心 (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迪沃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城区防涝排渍应急抽排设备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0025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5000型排水车(含排水机器人) | 抢险车 | 5000型排水车(含排水机器人),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 辆 | 1 | *******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贰佰捌拾玖万壹仟玖佰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5000型排水车(含排水机器人)整车型号为笛沃牌DWP5171TPSDF1大流量排水抢险车,制造商为长沙迪沃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是整车主要部件分项明细。 序号 | 分项名称 | 单位 | 规格型号 | 品牌产地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1 | 改装车 | 台 | DWP5171TPSDF1 | 笛沃、湖南长沙 | 1 | ****** | ****** | 无 | 2 | 发电机组 | 套 | KH-288GF | 凯华、江苏泰州 | 1 | ****** | ****** | 无 | 3 | 履带式排水机器人 | 台 | G20 | 迪沃、湖南长沙 | 1 | ****** | ****** | 无 | 4 | 大流量便携式永磁变频潜水泵 | 台 | TK1500-20 | 迪沃、湖南长沙 | 1 | ****** | ****** | 移动排水抢险单元控制系统V1.0 | 5 | 大流量轻小化永磁变频潜水泵 | 台 | QQ800-8 | 迪沃、湖南长沙 | 4 | ****** | ****** | 移动排水抢险单元控制系统V1.0 | 6 | 作业遥控探照灯 | 套 | CYA-012J2B150 | 奥乐、浙江温州 | 1 | ***** | ***** | 无 | 7 | 其他费用 | 包含在设备报价内 | 合计报价 | ******* | 无 |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交货时间:乙方签订合同后 15 日内交付,并符合甲方的验收标准。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城区排水事务中心。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乙方免费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培训完毕,符合甲方的验收标准。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 *******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0,说明: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00%;,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招商银行长沙四方坪支行(长沙迪沃机械科技有限公司:731*****9410601)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1)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2)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项目整体质保期两年,质保期内所有车辆、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 (3)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已定型上市销售的全新、原产地、原包装、手续合法完整、渠道正规的产品,完全符合合同规定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4)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在投标书中对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做出说明,并完整地履行质保期内的免费现场维修服务承诺。 (5)在质保期内,乙方必须及时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如果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未在规定的响应时间内赶到现场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风险和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6)乙方应与制造商签订所提供的产品享有制造商完全质量保证及要求设备保修和维护的权利的合同,并向甲方提供书面文件副本。当制造商不完全履行义务时,乙方有责任与义务,要求制造商履行义务,必要时,甲方支持乙方提起法律诉讼,否则,由乙方承担制造商应承担的全部责任。 (7)本项目质保要求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乙方需向厂家购买已满足本项目要求,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8)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乙方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甲方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乙方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 2)履约验收时间:乙方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组织验收。 3) 履约验收程序: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验收方式采用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的内容: (1)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投标响应文件、采购合同核对乙方提供的所有货物详细技术参数、规格、品牌、制造商、检测报告等。 (2)服务履约验收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投标响应文件、采购合同对乙方提供的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进行履约验收。 (3)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投标响应文件、采购合同对乙方提供的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进行履约验收。 5)履约验收标准:按合同供货完毕后所有设备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本项目采用一般程序进行验收。 6)履约验收其他事项: (1)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和长沙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一般程序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乙方申请甲方属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产品验收不合格的,由乙方免费无条件更换直至合格,有关更换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产品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产品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产品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全部技术文件、资料、验收报告等文档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4)按照长排中字【2020】14号《长沙市城区排水事务中心政府采购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5)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乙方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免费提供,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见附2:售后服务承诺函) (6)乙方需承诺所提供的车辆及设备应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并能在采购地合法上牌,负责协助甲方办理上牌手续,并负责车辆交强险、购置税及上牌费用。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原件查验:CNAS认证的水泵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内容详实,性能试验记录数据,流量、扬程、功率曲线,且完全符合招标要求。提供专用车工信部专项汽车改装公告、改装车产品技术参数、车辆合格证、车辆测试报告。甲方如对产品技术参数(见附1: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有异议的,可指定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由此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检测结果与乙方提供的技术参数出现负偏离,按照违约处理。未提供报告或检验结果不符合甲方需求,则终止成交并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追究责任。 7)售后服务: (1)乙方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一般故障1小时响应,2小时内解决,较严重故障1小时响应,4小时内乙方提供替用设备或同功能设备供甲方使用。 (2)服务时间:乙方日常维护按甲方作息时间执行。若甲方有特殊需要,乙方必须随喊随到。 (3)服务费用:质保期内出现任何故障,(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乙方负责全免费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只收取配件费,其它费用不收取。同时,无论甲方是否另行选择其它维保商,乙方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件。 (4)培训要求: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免费培训设备操作人员和管理维护人员,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操作技能及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 (5)培训:乙方应按甲方指定负责培训2名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能及时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 (6)乙方须提供设备正常使用前的一切服务及费用,包括不限于运输、保险、现场培训及配件,甲方不再支付其它费用。 (7)乙方交车时必须提供整车合格证、底盘合格证、主要设备的国家相应检测合格证、底盘号码拓印件、发动机号码拓印件、随车器材和工具清单、整车操作使用说明书(中文)、底盘操作使用说明书(中文)、整车操作维修手册(中文)、底盘操作维修手册(中文)、底盘质量保修卡等所有相关资料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一份。纸质版的必须印制精美,装订成册,电子版必须复制保存到U盘。 (8)乙方必须提供全套原产地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厂家证明文件、国内外专业机构检测报告)。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 (3)乙方未自主经营管理,将本合同内容进行转包、分包、变相转包或让他人身份挂靠,如有上述情况,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及民事责任。 (4)乙方管理层备案人员不得擅自更换。未经甲方备案同意,擅自更换管理层人员,情节严重的,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其合同,并追究其责任.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6)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对乙方必须及时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7)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 (8)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属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五/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60 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十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7 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十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6)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其他违约责任 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甲方应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未按照招投标文件规定提供货物及服务,或者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有瑕疵的,甲方可以向乙方提出索赔: (2)延迟服务的违约责任。 ① 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因乙方未及时通知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损失费用。 ② 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服务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 ③ 甲方在延误期内可以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服务,乙方应承担甲方购买类似服务的费用。如在延误期内甲方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3)其他违约责任。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实施或者转让项目交付成果的,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其实施或者转让所得收益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损失。 (2)乙方对外泄露甲方技术资料和系统信息、利用工作平台或工作场所发布危害信息的,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损失。 (3)政府采购类项目,乙方违约的,甲方有权向长沙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报备,并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后续不再合作。 (4)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 (5)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6)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7)乙方提供定期和不定期跟踪巡查随访、及时现场维修服务方式。 (8)如果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未在规定的响应时间内赶到现场弥补缺陷,乙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风险和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3年12月19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6)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长沙市芙蓉北路199号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新安路39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