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建设升降口换风装置、涂装检测设备、柴油机W5级修理工装等工装设备采购
专项建设升降口换风装置、涂装检测设备、柴油机W5级修理工装等工装设备采购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某单位委托,就专项建设升降口换风装置、涂装检测设备、MTU8V396SE84柴油机W5级修理工装等工装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1.项目名称:专项建设升降口换风装置、涂装检测设备、MTU8V396SE84柴油机W5级修理工装等工装设备采购
2.招标编号:JD2023-QD-1641
3.开评标时间:2023年12月18日
4.中标候选人:
第一包:升降口换风装置等7项设备
第一中标候选人:武汉南华工业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70.00万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驭航(山东)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73.83万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山东苏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72.854万元
第二包:主发转子静平衡机
第一中标候选人:哈尔滨工业大学 77.00万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哈尔滨工程大学 77.56万元
第三包:接地电阻测试仪等7项设备
第一中标候选人:泰州市晨光机具有限公司 79.3万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泰州仁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82.6万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江苏创久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87.5万元
第四包:电动平衡重式叉车等2项设备
第一中标候选人:江苏申飞机电有限公司 63.7万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泰州仁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67.1万元
第五包:移动式电热供暖设备
第一中标候选人:青岛凌海工贸有限公司 21.0万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昆山五城峰尚五金机电有限公司 20.6万元
第六包:便携式焊接座板现场加工工装
第一中标候选人: 苏州赫途机电工业有限公司 25.8 万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昆山迪朗科机械有限公司 26.0万元
第七包:手持式光谱金属分析仪
第一中标候选人:青岛纵横仪器有限公司26.9 万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山东微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6.97万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沈阳特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7.1万元
第八包:高压无气喷涂机等2项设备
第一中标候选人:驭航(山东)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66.74万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昆山五城峰尚五金机电有限公司 64.80万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青岛恒鑫源涂装设备有限公司 67.84万元
第九包:高压水冲洗机
第一中标候选人:昆山五城峰尚五金机电有限公司 22.50万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北京樽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9.60万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大连盛世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23.48万元
第十包:螺杆空压机设备
第一中标候选人:泰州市晨光机具有限公司 39.98万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天津市金晶气体压缩机制造有限公司 32.50万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北京远华天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39.98万元
第十一包:移动式舱室温湿度控制设备等4项设备
第一中标候选人:驭航(山东)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129.85万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山东苏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30.6179万元
第十二包:涂装检验设备等7项设备第
第一中标候选人:江苏创久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23.03 万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大连盛世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22.6045万元
十三包:脉冲涡流检测仪等3项设备第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德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08.65万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郑州和为佳科技有限公司 213.74万元
十四包:MTU8V396SE84柴油机W5级修理工装项目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一研究所 130.78 万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靖江市欧迈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133.20万元
公示期:2023年12月22日至2023年12月24日
各有关当事人如有质疑,必须以书面形式(具体格式详见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持质疑材料原件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次性当面提出(不接收邮寄、电子邮件及传真等)。
如无有效质疑,本评标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二、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方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名称;
3.质疑事项、请求、主张;
4.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5.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
6.提出质疑的日期;
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如有)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原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质疑方不是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或者不是联合体指定牵头方;
2.质疑书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者未加盖单位公章;
3.提出质疑时间超出规定有效期限的;
4.质疑书内容不完整且拒不补充完善的;
5.同一质疑方对同一质疑事项提出相悖内容的;
6.质疑事项已经完成处理并书面答复质疑方的;
7.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程序的;
8.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9.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10.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11.其他有关法规文件规定不予受理的。
四、恶意质疑投诉处理
对有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虚假、恶意质疑或投诉行为的投标人,应当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失信名单,根据失信行为失信程度采取相应限制措施,并视情做出以下处理:
(1)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应经济责任;
(2)造成其他不良后果的,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3)涉嫌违法违纪的,依法将有关事项移交国家、军队有关部门处理。
五、相关费用
因处理质疑发生的第三方检验、检测、鉴定,向相关部门、单位或者第三方调查取证,专家评审等费用,由提出申请的投标人先行垫付。处理过程中申请撤回质疑的,所产生的费用由质疑方承担;处理决定明确双方责任后,按照“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过错方负担,或由双方协商合理分担。
六、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51-********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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