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汽车采购合同公告

湘潭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汽车采购合同公告

湘潭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汽车采购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3 年12月21日

采购合同编号:JXDCZ(2023)1104

采购人(全称):湘潭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甲方)

供应商(全称):湘潭吉越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汽车采购

(2)采购计划编号:潭市财采计(2023)0289号

(3)项目内容:采购全新越野车5台,须符合国VI B排放标准。

(4)项目承包范围: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需求。

2.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小写:******.00元。

大写:玖拾肆万叁仟玖佰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品目

供应商

商品名称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参数/技术说明

品牌

数量

单位

成交金额

1

整包

湘潭吉越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湘潭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汽车采购

详见采购需求

吉利银河L7

4

******.00

吉利领克09

1

******.00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并交货,交货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地点:交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方式:乙方单位负责实施。

4.付款

双方签订合同后,待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交付车辆验收合格后,支付全部货款,货款全部到账后7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提供与合同总金额等额的机动车销售增值税专用发票(须由成交供应商开具,一车一票,不接受一车多票或以装饰、装修、配件票代替,且保证所载信息与检验车辆信息一致)。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3年11月27日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4份,采购人执1份,供应商执1份,财政监督部门1份,采购代理机构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3年11月27日

甲 方:(公章)湘潭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乙 方:(公章)湘潭吉越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

附件下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交通运输 行政执法 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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