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2023年至2024年苏州境外新媒体整合营销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2023年至2024年苏州境外新媒体整合营销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SZCH2023-C-016

二、项目名称:2023年至2024年苏州境外新媒体整合营销

三、成交信息

成交单位:苏州名城新闻传播有限公司

成交单位地址:苏州市天薇巷88

成交金额:人民币壹佰肆拾捌万捌仟元整(¥1,48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2023年至2024年苏州境外新媒体整合营销

服务范围:苏州境外新媒体整合营销项目自2015年底开始实施,多年来有效提升了我市文化和旅游国际传播能力,向世界展示了“最具中国特质的城市”形象。为进一步打响“到中国,游苏州”入境旅游推广品牌,在国际上塑造“江南文化”品牌,推动我市建设世界旅游目的地城市和文化强市,进一步提升苏州国际知名度,做好苏州文化和旅游推广工作,拟开展2023年至2024年苏州境外新媒体整合营销项目,负责境外社交媒体平台账号运营工作和媒体公关活动,并策划实施新一轮全球性事件。主要内容包括4个主要境外社交媒体账号的运营及推广、线上活动及线下活动的策划及执行、欧美地区媒体推广和国内媒体推广4个部分。

服务要求:旨在挖掘、整合、包装苏州文化和旅游特色资源,形成传播话题,塑造苏州立体形象。

1、绩效指标

2、事件营销

3、工作报告和第三方监播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内容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黄一勤(组长)、田坤、王晓舟(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

预算金额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

预算金额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8%;

预算金额1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5%;

预算金额5000万元以上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25%

说明:代理服务费以采购预算金额为基数依据,按以上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收取。例:如预算金额为150万元,则代理服务费=100万元以下部分×1.5%+(150万元-100万元以下部分)×1.1%。如按上述方法计算的金额低于人民币3000元整的,则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3000元整计收。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用:人民币贰万零伍佰元整(¥20,5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地址:苏州市公园路45号

联系方式:0512-********(张新慧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2楼

联系方式:0512-********0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邬汝超、沈川渝

电话:0512-********0512-********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312月2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整合营销 新媒体 境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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