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广州市第二十三中学(1、2号教学楼)工程加固)施工专业承包预中标结果

荔湾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广州市第二十三中学(1、2号教学楼)工程加固)施工专业承包预中标结果

中标候选人第一候选人第二候选人第三候选人
单位名称河南国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稳固防水补强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粤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价(万元)702.276989685.822577722.46974
诚信得分41.5941.7241.25
综合得分99.396.9896.76
项目经理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王俊娜/豫141*****6459吴远青/粤144*****1629温文/粤144*****1980
评标业绩:
单位名称业绩编号业绩名称业绩类型
河南国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YJ********荔湾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第三标段)施工专业承包评标业绩(企业)
广州市稳固防水补强工程有限公司YJ*******广州市荔湾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第九标段施工专业承包评标业绩(企业)
YJ*******广州永和联发楼(A栋)加固改造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评标业绩(企业)
YJ*******南沙区万顷沙中学校舍抗震加固(一期)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评标业绩(企业)
YJ*******广州市荔湾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第九标段施工专业承包评标业绩(人员)
深圳市粤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YJ*******荔湾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第四标段施工专业承包评标业绩(企业)
YJ********荔湾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东漖中学抗震改造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评标业绩(企业)
YJ********荔湾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二标)施工专业承包评标业绩(人员)

广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新技术开发中心有限公司公司投标文件在开标过程中确定为废标,详细理由及依据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第二十三中学
联系人:陈主任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址:荔湾区信义路21号
联系电话:***-********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第二十三中学
日期:2016-03-22 00:00
附件:*******cd00-1c0edd62d22741db5f31a96d3567a0c5">评标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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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33732.pdf" target="_blank">评标报告.pdf











中标候选人公示

荔湾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广州市第二十三中学(1、2号教学楼)工程加固)施工专业承包[项目编号:JG2016-1049]项目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6-03-22 00:00 至 2016-03-24 23:59止),具体如下:
中标候选人第一候选人第二候选人第三候选人
单位名称河南国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稳固防水补强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粤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价(万元)702.276989685.822577722.46974
诚信得分41.5941.7241.25
综合得分99.396.9896.76
项目经理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王俊娜/豫141*****6459吴远青/粤144*****1629温文/粤144*****1980
评标业绩:
单位名称业绩编号业绩名称业绩类型
河南国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YJ********荔湾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第三标段)施工专业承包评标业绩(企业)
广州市稳固防水补强工程有限公司YJ*******广州市荔湾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第九标段施工专业承包评标业绩(企业)
YJ*******广州永和联发楼(A栋)加固改造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评标业绩(企业)
YJ*******南沙区万顷沙中学校舍抗震加固(一期)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评标业绩(企业)
YJ*******广州市荔湾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第九标段施工专业承包评标业绩(人员)
深圳市粤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YJ*******荔湾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第四标段施工专业承包评标业绩(企业)
YJ********荔湾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东漖中学抗震改造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评标业绩(企业)
YJ********荔湾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二标)施工专业承包评标业绩(人员)

广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新技术开发中心有限公司公司投标文件在开标过程中确定为废标,详细理由及依据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第二十三中学
联系人:陈主任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址:荔湾区信义路21号
联系电话:***-********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第二十三中学
日期:2016-03-22 00:00
附件:*******cd00-1c0edd62d22741db5f31a96d3567a0c5">评标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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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33732.pdf" target="_blank">评标报告.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教学楼 加固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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