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大东区污泥处理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3-******-*****
二、项目名称:2023年大东区污泥处理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3年大东区污泥处理服务
供应商名称:辽宁燊鈢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铁岭县辽宁省铁岭市高新区西地路2-1号1-1
中标(成交)金额:35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3年大东区污泥处理服务
服务类
名称:2023年大东区污泥处理服务(C********其他生态环境治理服务)
服务范围:一次性大包方式以下项目: 2023年大东区污泥处理服务。
服务要求:1、中标单位在服务期间保证把排水维护产生的污泥运送到合规处置地点,并保证污泥现场地面无污泥堆积,并随时冲洗地面保持干净,未经发包方同意不准将污泥倾倒在发包方院内及落地。 2、中标单位不准将污泥随意倾倒在污泥处置点以外任何地方,或将污泥出售给第三方,必须将污泥合规处置,如果出现随意倾倒污泥或出售污泥造成的二次污染造成环保部门的罚款及相关法律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 3、在污泥场地存有污泥并遇有发包方上级部门参观、检查时要及时把场地污泥清运干净,否则由朱尔屯污水处理厂另行安排车辆运输,中标单位承担费用。 4、中标单位安排运输污泥的车辆必须各种证件、手续齐全,驾驶员必须身体健康并持有相应驾驶证书,中标单位自行承担因车辆、驾驶员等因素引起的安全事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5、在日常生产中中标单位应加强对污泥运输车辆司机的管理,严格遵守各种规章制度和发包方规定。 6、中标单位应当有足够的车辆保证污泥不落地的运输,当车辆出现故障时应及时调换车辆保证正常运输,因车辆原因造成厂内污泥落地所造成的二次装运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7、成交供应商在运输过程中应保持车辆密封良好,如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污染道路和环境事件以及产生的纠纷和造成交通、交警、路政、环卫、环保等部门的罚款,由中标单位负责。 8、中标单位在服务运输期间所有对交通、交警等部门的对外协调处理的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9、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的各类交通事故和发生的各种对外纠纷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全部由中标单位负责。 10、在运输过程中因车辆装载污泥过多,对周边道路撒漏污泥造成车辆无法运输时,中标单位应当自行对道路进行清理,甲方不承担因撒漏产生的清理道路费用及相关法律责任。 11、发包方每季度向中标单位结算一季度污泥运输处置费,在结算中标单位污泥运输处置费用时,中标单位必须向发包方提供合格有效的正规发票。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 供方应保证政府采购合同项下所供服务是由供方提供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质量、性能和技术规范等要求。 供方提供的服务质量应满足行业一般标准,符合合同约定。 需方有权对供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发现服务存在不符合合同标准的情形的,可以要求供方改正服务方式、替换服务人员等补救方式,供方应按需方要求改正,并赔偿需方实际损失。 对于委托开发等最终以产品形式交付需方使用的服务,供方需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对产品提供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供方响应文件承诺的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优于采购文件要求的,以响应文件承诺的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大晨、赵德贵、程艳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3年大东区污泥处理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5,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大东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166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万科翡翠观澜祝科街2甲-14号1门-17门
联系方式: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代超
电 话:024-********
十、附件
采购文件:2023年大东区污泥处理服务磋商文件(变更).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3年大东区污泥处理服务
供应商名称:辽宁燊鈢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1889a534ba4eb*******f*****bf6cd.jpg
2.中小企业声明函:1889a534ba4eb*******f*****bf6cd.jpg